悲哀 我的國家
士林地院已經駁回新聞局解除鄭同僚董事、董事長職務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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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上出現了這樣的最新消息:
士林地方法院擋住新聞局干預公視獨立自主的一隻黑手:
今天黃昏接到律師通知,士林地院已經駁回新聞局解除鄭同僚董事、董事長職務的聲請,阻止了新聞局抹黑鄭同僚、干預公視獨立自主的惡劣手段。 (鄭同僚寫於 2010年9月17日 23:16)
很奇怪,看到這樣的訊息並沒有替公共電視或台灣司法有任何高興或欣慰的感覺。只對於這樣的政府感覺更加悲哀,如果行政的錯誤都需需要人民用法律來『對抗』才能平反,那麼台灣還需要敵人嗎?
法律是用來保障人民的,不是用來對抗政府的,對抗政府有一種更有效的利器叫做『革命』,或許台灣民眾必須再借重當年紅衫軍幾位領導人,再為台灣上一次街頭,再夜宿一次總統府。
法律終有終結之時,到那時候違法的官員難道只是被人民『唾』棄,退休金照領,還是應該接受『刑事』處分和阿扁一樣『關起來』?
公民記者 謝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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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Facebook 上相關全文。
士林地方法院擋住新聞局干預公視獨立自主的一隻黑手:今天黃昏接到律師通知,士林地院已經駁回新聞局解除鄭同僚董事、董事長職務的聲請,阻止了新聞局抹黑鄭同僚、干預公視獨立自主的惡劣手段。 鄭同僚寫於 2010年9月17日 23:16
新聞局江啟臣局長繼蘇俊賓之後,對監察院糾正不予改正,為了掩飾自己過失,反而對公視董事進行一連串法律行動。他們對公視伸出一隻干預的黑手:以公視對陳世敏等8人提出假處分,以及我們在董事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召開董事會等為理由,向法院申請撤銷我的董事以及董事長職務。今天,這個案子已經被士林地方法院駁回,法院裁定文如下附。法院適時阻止了新聞局抹黑鄭同僚、干預公視獨立自主的不當手段。
新聞局干預公視另外還有一隻黑手,就是以我們不足額開董事會為由,對我們進行假處分,停止我們的職權,讓陳勝福可以為所欲為。這個假處分的案子,我們已經提出抗告,高院下週一即將開庭。衷心感謝義務幫我們面對政治惡勢力,打官司已將近十個月的幾位大律師。
士林地院主要以下列5點事由,駁回新聞局解除鄭同僚董事、董事長職務之聲請:
(1) 董事會成員間意見分歧,致公視董事會無法決議之困境,無由歸因於董事長個人。
(2) 法院認公視董事會未曾認定董事長有不適任之情形,新聞局自不得逕為本件解除董事之聲請。
(3) 公視基金會基於監察院糾正文對陳世敏等8 名董事聲請假處分,係為避免董事資格適法性有所疑義而為。新聞局縱不贊同公視之法律意見,亦不得據以認董事長有違法情事。
(4) 有關假處分擔保金的問題,法院認為新聞局不可斷以公視未依新聞局之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而認董事長有違法,甚至危害公視利益!
(5) 最後,法院認為99年間公視所進行之董事會議(也就是所謂董事會不足額開會的問題),乃係為持續進行公視業務所必要,難認董事長有任何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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