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失火樓下關切
公視董座之爭絕對不是公視內部問題,否則要爭早就爭了,不會等到馬英九上任之後董事會才出現如此巨大爭議。
樓上失火樓下關切
從 Peopo所發表的文章看來,好像很少公民記者關心,或是不敢碰觸公視和新聞局之間的諸多糾葛。『中立』當然是個說詞尤其是記者,我們的教育就是這麼教的,當然也教人民『懦弱和冷漠』。如果公民記者認定自己的『天職』等同於記者 ,那是自我矮化的劃地自限。(2010/8/09 19:00 補註:來義鄉巴哥的回應很有道理,我實在不更該因為沒有人談就以為是大家不關心。就像我從沒談過廣慈博愛院BOT案,並不表示我不關心。每人時間有限、專長和位置不一,只要能夠有很多公民記者各自深入某些議題,多元化的結果,問題就全都能被關照和覆蓋。以上既然已經寫了,就保留著作為以後的警惕。謝謝八哥。)
公視董座之爭絕對不是公視內部問題,否則要爭早就爭了,不會等到馬英九上任之後董事會才出現如此巨大爭議。這是個『公共媒體獨立自主』和『政治力介入』的原則鬥爭,馬英九倒楣,偏偏碰上一個硬骨頭,為了公共媒體的獨立而戰,寧可對簿公堂,說不下台就不下台,即便任期將屆也不能退讓。
當你家樓上失火,你還中立嗎?你能不關切嗎?如果你對這樣的事件都能夠視若無睹,不予置評,那你的公民記者也太專業了。
馬英九說反對 ECFA 就是和全民為敵,馬英九敵我不分眾所皆知,身為哈佛人,他應該先解釋『全民』的定義。憑藉著七百萬票的威力,最獨裁的說法應該是說『反對 ECFA 就是和七百萬人為敵』。其實敵人只有一個,只有馬英九不知道。這樣的國家領導人,難怪連一個公視董事長都搞不定。
Facebook上公視鄭同僚發表了一篇行動公告,公告周知的目的當然是希望有更多人願意一起站出來。只怕這個希望效果不大,台灣人不是這樣的性格,我們沒有受過仗義執言的教育。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0/08/09
以下是公告全文:
8/11(三)下午三點,來去監察院舉發新聞局嚴重違法失職
去年十二月十日,新聞局因以「未臻完全合法」的方式增聘陳世敏等八名公視董事,過程中「鑿痕斑斑,紊亂體制,」被監察院正式提出糾正,並要求改正。
依法,新聞局應該在被糾正後兩個月內改正,現在,八個月過去了,新聞局竟然繼續我行我素,堅稱「一切合法」,不見改正,視監察院之糾正如無物!
新聞局不但悍然不顧監察院的糾正,還變本加厲,浪費公帑僱請律師,試圖用各種法律行動壓迫公視就範,以掩飾其過失。在過去八個月中,先後對公共電視基金會中堅持「政治力不容干涉公視」的董事們進行下列法律行動:
1、2010年1月25日向士林地方法院違法聲請解除鄭同僚董事職務,同時並無視公視法程序,向法院提出選任臨時董事。
2、2010年4月6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對鄭同僚、虞戡平、黃明川、朱台翔、陳邦畛(陳板)、彭文正、林志興等七位董事假處分。
3、2010年4月16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對上述七位假處分之強制執行,暫停七位董事職權,癱瘓公視運作。(董事中陳板、彭文正並兼任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召集人,林志興、虞戡平並兼任原民台諮議委員會召集人,這兩台也因此如同癱瘓)。
4、2010年5月13日未陳述任何理由,向台北地院聲請撤銷對七人假處分,如同兒戲法院。
5、2010年6月3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公視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訟。
6、2010年7月7日再度向台北地院聲請對鄭同僚、虞戡平、黃明川、朱台翔、陳邦畛(陳板)、彭文正、林志興等七位董事假處分。
目前公視董事會所有爭議,都導因於新聞局對監察院的糾正不理不睬。新聞局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堅持權力者的傲慢,一再壓迫公視董事會,白白浪費人民納稅錢,這麼多訴訟,律師費究竟花了多少錢?對於七位董事的假處分擔保金220萬又從何而來?新聞局顯然有嚴重違法失職之處。
本人將依據「監察法」以及「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於本週三(11)下午三點整,具狀向監察院提出陳訴,舉發新聞局違法失職,請求監察院依法調查處理。
徵求一起聯名或一起前往遞狀的公民朋友。若有興趣一起行動,請和我聯絡。
------------鄭同僚--------------
註: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四條 「人民書狀應詳述事實及檢附有關資料,並載明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如係法人或團體並須載明其名稱、所在地及其負責人姓名、登記證字號。若因案情特殊不宜或聲明不願公布姓名者,本院應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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