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博愛院遠在2010-04-11~12即有動工跡象,但4-21找市政府建管處官員來時,說並不違法,因為是拆除內裝,並沒有動到結構與外牆。
結果2010-06-12環境評估說明會時,已經有動到外牆的部分,居民也向當時政府官員反應,但都沒有回應,議員在會議上說要安排進去現勘,現在已經是2010-06-25,開記者會的支票一直跳票,為了記者會有新聞賣點,好奇寶寶一直沒有發佈建物已經在拆除的消息,但是眼看著幾乎建築物就連最後一面牆都要不保了。寶寶鼓起勇氣,找了公視記者一起去告官。
市政府環保局說我的動作太大,不需要如此,可以用市長信箱或來電,好奇寶寶上週五已經打過電話,但是開發商的拆除動作沒有停過。忍無可忍,寶寶告官!告官文件當然是由伙伴幫忙,寶寶終究還是寶寶。
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作這種事情,希望這個惡夢趕快醒,政府不該讓百姓這麼操心。
寶寶害怕社區家園像松菸一樣變得光禿禿的,沒有了樹木,沒有了生氣。
2010-06-19~22 南側基地建物以招拆除完畢,僅剩一棟白色件物正在拆除,有三張廣慈原貌照片作對照。
2010-06-12 已經有五部怪手將幾棟建物拆成瓦礫堆
2010-04-21 動工拆內部隔間牆拆除工程請建管處官員到場說明
2010-04-11~12 雇用怪手與推土機進行開發基地內之整地工程
為「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涉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事件,依法提出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
壹、告知之請求
一. 台北市政府應命: 台北市政府府內機關辦理各開發案之先期計畫與可行性評估時,應依據環評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二. 「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尚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卻已開始進行拆除舊有建築物之施工行為,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規定,告知人主張臺北市政府應立即針對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法施工行為處以罰鍰並勒令停工。
三. 台北市政府應命: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應辦理之環境影響評估事宜依法審查通過前,不得實施任何開發行為。
四. 台北市政府應命:府內各局處與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應辦理之環境影響評估事宜依法審查通過前,不得進行廣慈博愛園區開發基地內之樹木移植工程。
貳、開發單位違反之法令及違法之事實
一. 台北市政府與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皆為「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以下稱本案)之開發單位
按,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本法所稱開發單位,指自然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從事開發行為者。」所謂開發行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4條規定,係指該法第5條規定之行為,「其範圍包括該行為之規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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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本來在廣慈悅耳的蟲嗚鳥叫近來被大型機械的噪音所取代!
真的很難以想像如果沒了廣慈這片綠地,換來的是一棟棟的大樓怪獸,那是多麼令人厭惡的一件事!
首先感恩有您的付出為我們發聲,我們一定會用力支持您的! 請務必堅持,加油!!!
感動!感恩!
在此先幫你們加油。
支持!
感動!感恩!
在此先幫你們加油。
當盡力相助。
遲世10年的先父,曾不止一次告訴我一個故事:
一位在朝為官之文人收到家鄉的信,請他為鄰居侵佔家裡土地主持公道,他覆信指示家人『讓他一尺又何妨』?結果對方看到他家後退一尺,也退後一尺,鄉里為了多出寬敞的巷道稱頌不已,傳為美談!
吾豈好訟哉!吾不得已也!
寶寶為了現在老人家可有成蔭的大樹乘涼,中壯年人可以有空間活動筋骨,小朋友有地方嬉戲、看小草小蟲,大家都享受到鳥叫蟲鳴,藍天白雲,清風芬多精的。。。
在天上的父親,我相信您也不會怪罪我興訟告官,請保佑我達成這個心願。。。
?不孤.必有鄰.當善用法.加油.
吾豈好訟哉吾不得已也─上告父親在天之靈 系列報導七十七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9143
感謝長弘
辛苦了 加油
本協會絕對跟妳站在一邊
寶寶.你守護廣慈好辛苦.我守護仁愛公園也辛苦.上星期日到今天.仁愛公園就有4次2天1夜旅遊.旅遊超多.不知何居心.貪工程的官員.用金光黨手法欺民.我們加油.
今天電視上看到你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