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最新報導

浪犬疑遭利刃砍傷 動保處積極緝凶

作者: 若思
2021-05-1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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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最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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