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食品輻射容許量修正 惹爭議

2012/08/26 19:35
2,351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民以食為天,尤其台灣偏好日本食品,而日本食品又有輻射疑慮,這時臺灣政府衛生單位要修正食品輻射容許量,當然會需要民眾的關切。好奇寶寶蒐集最近相關新聞,提供參考。

2012/08/24 苦勞報導

食品輻射容許量修正 放寬?趨嚴? 
衛生署、環團認知不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306

 

2012/08/23 台灣立報

食品輻射安全劑量遭質疑 衛生署允諾再調整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314

 

2012/08/22 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丁守中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張曉風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林世嘉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田秋堇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蔡錦隆立法委員林淑芬國會辦公室

「食品中輻射污染容許量」公聽會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276

 

 

2012/08/15 台灣立報

輻射食品要闖關 民團急喊卡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312

 

2012/08/14 台灣立報

放寬食物輻射容許量 學者:衛生署恐高估安全值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313

 

2012/08/14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台灣不要成為輻「銫」廚餘桶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088

 

 2012-07-16  醒報

 

福島核電廠輻射指數 日訂定降低標準
請大家一起抵制衛生署大舉放寬食物中輻射劑量容許量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        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
署授食字第1011300507號
主  旨:預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

三、 「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轉7317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katty@fda.gov.tw

署  長 邱文達 出國
副  署  長 林奏延 代行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局長決行
 

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

為防止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之食品危害國人飲食安全,本署業已訂有「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於近年內國際間已有許多更為完整之相關科學性評估及研究資訊,加上該等標準過去評估之年代久遠,相關膳食暴露風險之評估資訊業已更新,故經檢討後,擬修正該標準。

本次除修正原有碘及銫等放射性核種於乳品、嬰兒食品及其他一般食品之安全容許量外,並擴大新增鍶等七種放射性核種於食品中之限量規定;並特別針對不同類別食品,就相關限量標準之適用加以備註說明,使相關標準之適用更合乎實際需求。

另外,如為我國境內發生核災事故,由於災害規模、食品受污染之範圍及程度無法預測,故屆時對於食品中污染之相關限量,得視實際情況另行會商相關機關整體評估後,另訂暫時性安全容許量,並優先適用之。

擬具「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 增列鍶等七種放射性核種及修正碘及銫放射性核種之安全容許量。(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 增訂於本國境內發生核災事故時,安全容許量之應變調整方式。(修正條文第三條)

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 ... /gov70/num52/Eg.htm

照片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