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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府城都字第10101041671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商業區、住宅區、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商業區、住宅區及綠地用地)」暨「擬定桃園市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商業區、住宅區、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商業區、住宅區及綠地用地)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1年5月10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01年5月29日上午10時00分於桃園市公所四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及桃園市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桃園市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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