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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首次公開辦理環境平行監測 鄉民批「教學觀摩」

2012/05/10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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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原子能委員會(以下簡稱:原能會)4月24-25日前往蘭嶼進行平行監測取樣。每個部落各取一處土壤以及溪水,加上貯存場四周的潮間帶海水,共有7處。試樣分為4份,一份留存,另外三份分別由「國立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放射性核種分析實驗室」、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台電公司放射試驗室計測帶回分析。

原能會環境平行監測實施方案

對於原能會而言,此次的環境平行監測,乃是為了落實放射性廢棄物相關設施管制的資訊公開、增進蘭嶼地區民眾對於環境輻射安全的瞭解而辦理。一方面找來第三方(清華大學)監測單位,進行環境取樣分析。預計每年取12件樣品,包括土壤、水、植物等。

 

另一方面,開放蘭嶼鄉的機關團體以及鄉民對於有疑慮的樣品(如:地瓜、芋頭、土壤、水等),提出申請,每人限2樣。欲申請者須向社區發展協會或村長、村幹事提出後,再交由鄉公所民政課統一申請。

 

因受限於經費,今年預計開放36個名額(上半年、下半年各18名),供鄉民申請。原能會物料管理局長邱賜聰承諾,明年起將把蘭嶼環境平行監測列入預算中。若今年有超額申請的狀況的話,將視物管局今年是否有餘額可挪用,否則將超額的部分挪至隔年,優先受理。

 

然而,行政院自101年1月1日開始進行組織改造,原本直接隸屬於行政院的「原子能委員會」將被併入「科技部」,而物料管理局也將由「局」變為「組」。行政層級降了一級,明年是否能順利通過預算,恐怕還是未知數。

平行監測與經濟部回函無關?

100年12月30日總統大選前,部落文化基金會帶領著族人再一次因核廢料議題,北上陳情,事後得到經濟部的回函,承諾將在101年辦理環境平行監測。

 

原文如下:

訴求:「納入部落民眾共同參與核輻射影響環境水土、生物生態、身心健康之全面監測與常態檢查」。

經濟部回函:

….(五)原能會針對蘭嶼貯存場附近環境,以結合輻安、及環保等專家共同推動平行監測,於100年6月、10月計進行2次之取樣分析,101年更將廣邀台東縣政府、蘭嶼鄉公所、鄉民代表會、環保學者代表與環境偵測專家共同進行蘭嶼貯存場訪查與環境平行監測,達成民眾所期望之第三公正單位共同監督目的。

 

不過對此物管局長邱賜聰一再否認:「此次環境平行監測與經濟部無關。」

 

平行監測淪為「教學觀摩」

原能會邀請鄉公所、鄉民代表以及3位蘭嶼鄉民以及原住民委員會、台東縣環保局、台東環境聯盟、主婦聯盟、台東野鳥協會等參與這次取樣過程。不過原能會邀請對象中,外部團體多於蘭嶼當地團體,且以官方團體為主,也不開放給鄉民參與,而遭詬病「誠意不足」!「取樣地點」主要由原能會自行決定,並沒有與鄉民先行溝通,則被鄉民批為「教學觀摩」!

 

多年參與台中火力發電廠環境平行監測經驗的福爾摩沙基金會前董事長黃光宇建議,「環境平行監測」應廣邀地方人士(21-25位)。鄉民可與業主簽訂合約,由業主擔負檢測費用,且每年定期辦理兩次公開報告會議,讓關心此議題的鄉民可參與了解。

 

若民眾對於檢測儀器有疑慮,
亦可在合約中,由環保署認定的第三單位確保儀器的準確度。

鄉民關注的議題

僅管原能會辦理的是「環境平行監測」,但是鄉民最關注的議題仍是「蘭嶼貯存場何時遷場?」以及「檢整作業遭判四級違規,台電誰來負責?」

 

最終處置場的審議委員之一的原民會土管處長杜張梅莊表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條例第13條規定,承租事業不得妨害環境資源保育、國土保安或產生公害,否則不得續租。然而,臺北醫學大學公衛系教授張武修則在媒體上公開表示,多早已在多年前蘭嶼早已有輻射物質外洩的現象,對人體健康有深遠的影響。儘管檢整作業所造成的「輻射外洩/釋」遠低於法規值,但是否已造成公害,則是不得而知。

 

僅管物管局長邱賜聰透露,最終場址將在未來1-2個月內決定,但是,最終場址決定後還須經通過公投及環評、建場,最快要到115年才能出遷。面對如此多的變數,「台電的遷場時間表」對於蘭嶼鄉民來說,不過又是一個空泛的承諾。而土審會又在鄉長江多利的指示下,年底前不討論「蘭嶼貯存場續租案」,使得蘭嶼貯存場成為「非法的存在」。

 

而檢整作業遭判四級違規,誰來負責?邱賜聰僅委婉的表示,「四級違規不牽涉人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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