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平實』才是公民記者的標竿
朱淑娟說的當然有他的道理,尤其是針對『職業』記者,因為他們是拿錢辦事的,就好像公務員一樣,很多事情不是他的權責範圍,即使他看不順眼,想管都不能管,無法插手。
『真實平實』才是公民記者的標竿。公民記者要注意的是他的發言內容,而不是發言和採訪有沒有衝突。
『真實平實』才是公民記者的標竿
朱淑娟在他的環境報導裡有一篇:公民記者 是公民 還是記者?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06.html?spref=fb
他說:
聽同業轉述,昨天在一場公聽會中,有公民記者在採訪途中舉手發言,發言內容無關採訪或發問,而是不斷質疑官員對於修法內容的不當,前後達10多分鐘之久,時間長到包括其他媒體在內都感到錯愕與不解的地步。
我想,這個錯愕與不解是來自對於他角色的混淆。如果今天這位公民記者是以「公民」的角色在場,何時舉手發言、說些什麼、要說多久,完全是理所當然,因為公民在公聽會當然享有完全發言的權利。
但如果你是以「記者」身分在場,記者的職責就是「採訪」,觀察現場動態、然後在報導時公平呈現各方資訊。在現場你可以拍攝、記錄,但除非有人干預你的採訪權、或有問題要發問,否則很抱歉,這裏沒有記者發言的餘地。
朱淑娟說的當然有他的道理,尤其是針對『職業』記者,因為他們是拿錢辦事的,就好像公務員一樣,很多事情不是他的權責範圍,即使他看不順眼,想管都不能管,無法插手。職業記者需要『平衡報導』也是一樣的道理。
但是,我比較在意的,是公民記者的發言內容,而不是發言和採訪有沒有衝突。
公民記者不同於職業記者,這也正是他存在的空間和價值。公民記者本來就可以有自己的立場,表達他的看法,這在選題材和選鏡頭的時候都已經毫不掩飾,沒有所謂平衡的顧慮,更沒有欺騙或誤導讀者之嫌,因為不同的公民記者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和觀點,就像民調一樣,取樣數越多,意見就越趨近『真實』,『真實平實』才是公民記者的標竿。不是齊頭式一比一的假平等才叫平衡,平衡也不是公民記者的工作。
因此,公民記者在公開場合,能不能在採訪或錄影的同時又表達他自己的意見,全看會議規則而定,職業記者採訪時可以提問,他的問題可以是老闆要他問的,也可以是他自由發揮。所以對於朱淑娟的意見,臉書上有人回應說,是公民也是記者,當然凡事都有分寸拿捏的問題,每個與會者都要自我控制,無論他是什麼身份。
『真實平實』才是公民記者的標竿。公民記者要注意的是他的發言內容,而不是發言和採訪有沒有衝突。
林照真教授在『記者你為什麼不反叛』書中的一句話: 『記者永遠是鎂光燈外的旁觀者。如果讓自己站在鎂光燈下,就是新聞失焦的時候了。』
當然也是公民記者應該時時自我提醒的真言。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1/09/08
延伸閱讀: 公民記者的三本書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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