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新聞時事評論(尚符自律公約及新聞倫理第1條後段之規定):馬、英近來政見雖體現人權,但仍須努力(註:此篇發表於英推出白皮書馬尚未要求一定須立法通過前)!

2011/08/31 13:11
1,831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馬 英 兩人,已經能從「第一代至第三代人權」及其間之調和去思考,則讓我們感到「兩人確實很努力」。

【新聞疑義498】馬、英近來政見雖體現人權,但仍須努力!

 

 

 

【新聞】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公布十年政綱「司法改革」篇,她強調,推動司改勢必牽涉到政治問題,所以上任總統後,將在二○一二年底主導召開「司法改革會議」,提供必要的政治動力,排除一切困難,讓司改能順利上路。由蔡英文主導的十年政綱昨日推出「司法改革」篇。她表示,近年來許多判決都引發不小爭議,令人感覺到「司法離人民很遙遠」,未來的領導人必須持續深化司法改革,讓司法與人民更加親近,體現人權正義。蔡英文指出,司改若要讓人民感受到進步,就必須與社會對話,所以她在執政後,將盡速在二○一二年底前召集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擴大人民團體代表的參與,讓法界菁英與社會民意能充分溝通,藉此達到「相互教育」的目標。蔡英文說,目前的司法體制上,最缺乏人權的觀念,未來司法制度的設計,將著重在司法人員培養、強化司法人員教育制度,並且對司法人員進行專業能力評鑑的制度,建立進場和退場機制。她說,過去提到司改,外界都認為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唯有菁英才能推動;但事實上,當前的司法環境是歷經五、六十年來的累積,許多都是「既有現象」或「既得利益」,如果只任憑法界處理,必然會產生窒礙難行的狀況,「因為它缺少了政治動力」。因此,蔡英文認為,身為政治領導人,尤其是總統,必須在過程中發動政治能量處理政治問題,才能讓司改順利上路。她強調,下一階段的司改必須讓人民感受到司法是一個「可親近、具備社會公平正義」的機制,因此未來改革目標將會放在「司法是人民的司法」來努力(中國時報100年8月26日報導:蔡推司改:司法是人民的司法)。

蔡英文認為,在下一個階段尋求執政的人,必須要面對台灣在下一個階段怎麼樣持續司法改革的問題;台灣社會民主化持續深化的結果,使得司法改革也必須要持續地深化,因此,下個階段的司法改革將成為最重要的執政項目。她指出,在十年政綱「司法改革篇」把過去司法改革所做的事情做了一個總檢討;同時也為未來在司法改革上的種種政策和作為做了一個說明。蔡英文說,在過去的這段時間裡,大家感受最深是,司法離人民很遠,司法不是人民可以理解的;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人民也覺得司法好像不太理解人民的感受,所以司法對人民來講,不是一個很親近且可以理解的東西。甚至於,他們也不能了解或接受司法的判決。蔡英文表示,司法必須要親近人民,司法必須是人民體現公平正義與人權保護的重要機制。她認為,下一個階段的司法改革必須要讓人民可以感受到司法是一個可親近的、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機制。因此下個改革的重點還是在於,「司法是人民的司法。」…蔡英文也提到我們在整體體制上有很多部分必須再強化,她說,整個司法設計在現階段最缺乏的是「人權」的觀念,我們希望在法律條文、司法程序、司法制度設計、甚至在司法人員培養的過程中,強化這些人權的因素,讓整個司法體現出來一種尊重人權、同時保障人民權益的一種平衡的司法;也就是說,強化我們的司法整體的制度及司法人員對於人權的重視,這是我們在下一個階段最期待的。另外,我們必須持續處理司法人員專業的能力以及評鑑的制度,這牽涉到司法人員的進場機制及退場機制;其他諸如違憲審查機制的再強化、法治教育及司法改革理念的強化,這些都是我們對於司法改革的重要想法(獨立媒體100年8月26日報導:蔡英文十年政綱-司法改革篇)

【疑義】

之前,曾於【新聞疑義493】「米酒總統」與「空心蔡」?(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1/08/17/%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493%e3%80%91%e3%80%8c%e7%b1%b3%e9%85%92%e7%b8%bd%e7%b5%b1%e3%80%8d%e8%88%87%e3%80%8c%e7%a9%ba%e5%bf%83%e8%94%a1%e3%80%8d/)中敘及「基於取得足夠食物權,料理米酒之價格,當然不能過高,而影響或損害到其他基本需求之實現或滿足,所以,馬先生以米酒價格為重,並非沒有道理。但是「適當生活水準」,所涵蓋的,並非僅是「取得足夠米酒權」,尚包含「米酒以外之其他取得足夠食物權」、「水權」、「適足住房權」等,而且人權,除「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明定之第一代人權」及「第三代環境權(註四)、發展權等」外,縱使社會經濟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明定之第二代人權,除「適當生活水準」外,也尚有「平等原則(禁止岐視)」(第2條第2款、第3條)、「工作權」(第6條、第7條)、「結社自由」(第8條)、「社會保障」(第9條)、「身心健康權」(第12條)、「受教育權」(第13條、第14條)、「文化權利」(第15條)等,其等之尊重、保護及實現,均有賴總統及各級政府機關,馬先生自不得再以尊重、保護及實現「取得足夠米酒權」自滿,而應以尊重、保護及實現「第一代至第三代人權」為重才是。」。

更於【新聞疑義496】Taiwan NEXT依然不是Can eat beef(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1/08/23/%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496%e3%80%91taiwan-next%e4%be%9d%e7%84%b6%e4%b8%8d%e6%98%afcan-eat-beef/)中敘明「「Taiwan NEXT」只是「口號」,對於台灣人民而言,「吃得到的牛肉(奇摩字典翻譯成Can eat beef)」比「望梅止渴」,來得實在;如果蔡團隊及馬先生所提政見,能從「第一代至第三代人權」及其間之調和去思考,並在考量財政下,擬定「時間表」實現之,或許台灣選民,才會認為「蔡團隊」或「馬先生」那一位是「好蘋果」,沒有猶疑地,投下這一票。」。
而今馬先生100年8月24日所提四個措施(請參【新聞疑義497】馬英九的「土地正義」及「居住正義」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1/08/25/%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497%e3%80%91%e9%a6%ac%e8%8b%b1%e4%b9%9d%e7%9a%84%e3%80%8c%e5%9c%9f%e5%9c%b0%e6%ad%a3%e7%be%a9%e3%80%8d%e5%8f%8a%e3%80%8c%e5%b1%85%e4%bd%8f%e6%ad%a3/),亦以「適足住房權(含財產權保障)」、「取得足夠食物權」、「平等原則(岐視禁止)」等人權出發,並擬定修法時間表,使人民看得到的牛肉(因為王金平說,藍趕下會期三讀?有難度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6/78/2xjyl.html,所以只能說看得到的牛肉,尚不得說吃得到的牛肉),自是比「望梅止渴」來得實在。

相對之下,蔡團隊100年8月25日所推「司改: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屢談人權觀念,並期待以「司法」尊重、保護及實現「人權」,及將在二○一二年底主導召開「司法改革會議」,也是值得佳許,但因「此司法改革會議」定在二○一二年底召開,而且是否有實際結果?實際結果是否能尊重、保護及實現「人權」?得否執行?時間表為何?等均未明,所以,也只說仍屬看得到的牛肉,但尚未達「吃得到的牛肉」之狀態。其「在地經濟」之政見(請參【新聞疑義468】蔡英文的「在地經濟」http://blog.rootlaw.com.tw/gs/2011/07/04/%e3%80%90%e6%96%b0%e8%81%9e%e7%96%91%e7%be%a946%e3%80%91%e8%94%a1%e8%8b%b1%e6%96%87%e7%9a%84%e3%80%8c%e5%9c%a8%e5%9c%b0%e7%b6%93%e6%bf%9f%e3%80%8d/),也是看不到執行的實際方法?而顯得薄弱地一點。

惟兩人,已經能從「第一代至第三代人權」及其間之調和去思考,則讓我們感到「兩人確實很努力」。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