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台灣人運動(上)--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三章狂飆 3-4 海外台灣人運動(上)
這階段的《自由時代》就扮演一個衝破「台獨」禁忌的火車頭,一篇又一篇的海外運動人士的專訪,台灣獨立的主張,開始流入島內的反對運動人士,及廣大的讀者群。
三月十一日,我聯絡上彭明敏教授。訪問中,我直接問他:「彭教授,你何時才會返來?」
彭明敏在海外流亡期間,曾任「台灣獨立聯盟」總本部主席,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相片來源:彭明敏基金會)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三章狂飆 3-4 海外台灣人運動(上)
一九八六年,從許信良在海外推動「台灣民主黨」遷黨回台開始,我就對海外的台灣人運動,有很大的興趣。
過去,國民黨當局告訴我們,在海外搞台獨的,是叛祖背宗的暴力份子,是為害台灣安定的不法份子。美麗島事件之後,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政府的宣傳相片,上面是一張台獨聯盟領袖張燦鍙的相片,模模糊糊的,隱隱約約看出來,好像是一個紅毛綠眼,獐頭鼠目的土匪頭子。那時,我一看,除了不了解台獨運動是什麼,直接的印象是,「好可怕喔!」
一九八六年,島內的反對運動,先是推動五一九綠色行動,再來就是成立「民主進步黨」,這兩波重大事件,在海外,尤其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台灣同鄉,激起了很大的迴響。這段時間,我也陸陸續續的透過越洋電話或傳真,與海外的台灣同鄉積極聯絡。那時,我心裡一直有個困惑:「為什麼政府口中的通緝犯,卻是說起話來彬彬有禮的博士,或是大學任教的教授?」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有一個異想天開的計畫,那就是,我想要到美國去,以三個月,或半年的時間,寫一本「海外台灣人運動」的書。我說是「異想天開」,那是因為我根本沒有多餘的錢,供我去美國一趟,奔波各地,採訪撰稿,那時,我每個月賺來的薪水,繳繳房租,交給我媽生活費,身上放一些零用的,所剩就不多了,別說是買一張飛機票,甚至留在美國幾個月。
「這項寫作計畫,有人會支持我嗎?」我想了一想,「為什麼不說出來呢?只要是夢想,就要說出來,就要去做,曾經有人講過,『偉大的夢想,要經年累月才會實現的。』,既然是這樣,我總得找一個人,把我的夢想說了出來吧。」
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我鼓起勇氣,打電話給當時擔任「海外組織」發言人的許丕龍,我跟他說,我有這樣的計畫,不知道海外那方面,那裡可以獲得這樣的經費贊助。聲音極富磁性的許丕龍,二話不說,很爽朗的答道:「真好,我會甲你鬥想看覓。」
我很感謝他的熱心,不過,我再補充一句道:「丕龍兄,但是,我已經對外宣佈過,台灣若無解嚴,我就絕對無欲出國。」越洋電話線那端,傳來爽朗的哈哈笑聲,許丕龍連聲說道:「我了解,我了解!……」
其實,我那時的心裡很矛盾,我是很想到海外,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氣,開拓一下視野,免得自己像井底之蛙,可是,自己講出的誓言,我又不得不守住。
一月二十一日,我在外頭忙了一天,直到晚上十一點四十分,才踏進家門,我媽媽面色驚慌的,馬上對我說道:「電視有報出來喔,有一對姓蕭的立法委員尪仔某,伊們乎人槍殺,我真驚你也去遐……」
我連忙安慰她道:「無啥米代誌啦,免煩惱,彼件甲錢有關,甲咱反對運動無關係啦,……即馬,時代無仝啊!……」
真的是時代不一樣了,以前,我還聽過這樣的故事,有兩位台大學生,暗中計畫籌組反對黨,事情爆發了,結果呢,雙雙就從台大校園裡失蹤了。不過,自從黨外的力量逐漸興起,再加上民進黨成立了,國民黨當局要整肅一個異議份子,不再像過去那樣的粗魯,至少也要撲撲司法的「粉底」。雖然如此,老人家看到電視上,發生政治人物遭到槍擊的事件,放心不下,總是難免。
對我而言,這些都不算什麼,如果,我每天老是再擔心,發生什麼意外,那麼,我怎麼能夠集中精神,去追求我的目標呢?
既然暫時出不去,於是,得到總編輯鄭南榕的支持,我計畫一系列的專訪,越洋訪問海外台灣人運動領袖,從一九八七年三月一直到四月,《自由時代》大幅度的刊出許世楷、彭明敏、洪哲勝、陳唐山、張燦鍙等人的專訪。
島內的反對運動,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民進黨成立之後,終於告一個段落,而反對運動人士,下一波的目標,是要求解除戒嚴,這也是新生的民進黨,所接下最重要的棒子。但是,台灣獨立這個議題,國民黨政權禁令高懸,少數的反對運動領袖,只能在私下的場合,相互交換意見而已,他們不得也不敢在公開場合,訴諸民眾。
這階段的《自由時代》就扮演一個衝破「台獨」禁忌的火車頭,一篇又一篇的海外運動人士的專訪,台灣獨立的主張,開始流入島內的反對運動人士,及廣大的讀者群。
三月十一日,我聯絡上彭明敏教授。訪問中,我直接問他:「彭教授,你何時才會返來?」
彭明敏很感傷的答道:「我老母佇一九八五年過身,我想欲返去,伊們無欲乎我返去,所以,我也無法度返去見我老母,……我是一個通緝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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