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長跑(上)---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二章反抗 2-1 人權長跑(上)
《自由時代雜誌》所標榜的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因此,在短時間之內,這本雜誌,成了挑戰蔣家政權的急先鋒,有一度,鄭南榕把遭到暗殺的江南,他所寫的《蔣經國傳》,分期刊載在《自由時代雜誌》上,而洛陽紙貴,轟動一時。
「自由時代雜誌」總編輯鄭南榕(邱萬興攝影)
江蓋世著《我走過的台灣路》
第二章反抗 2-1 人權長跑(上)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為期十天的台灣地方公職選舉落幕了,競選台南縣長的陳水扁,捲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旋風,政見會上人山人海,可是,結果揭曉,陳水扁竟落選了。落選之後的陳水扁,屋漏偏逢連夜雨,他與妻子吳淑珍在台南縣沿街謝票時,一名男子張榮財,竟然開車直往謝票的人群撞上去,吳淑珍當場被撞倒,雖經火速送醫急救,保住性命,但下半身卻完全癱瘓,註定後半輩子要與輪椅為伍。
十一月二十一日,我搭著魏廷昱的車子,與江鵬堅、李勝雄、許主峰、張立明、李寧等人,一路驅車奔往台中榮總分院,探望吳淑珍。
我們到了台中榮總分院,直接走到加護病房,首先看到陳水扁,他面色鐵青,神情憔悴,兩眼佈滿血絲,不知幾夜沒好好睡個覺。我們隔著玻璃,看到躺在加護病房的吳淑珍,身上插滿了管線。
看到這樣的情景,我心裡有說不上來的難過,前一個禮拜,活蹦活跳的一個人,而現在卻躺在加護病房裡,靠著身上各種管線,身邊各種儀器,與死神在做肉搏戰,縱使贏了,下半身,也要癱瘓一輩子。隔著玻璃,望著吳淑珍,我也不知道她現在是睡著還是昏迷,只有在心裡默默祝福她,早一點活過來,只要活著,就還有希望。
台中歸來,我還是繼續過著忙碌的日子,我知道,人無法一輩子風平浪靜,更不能因為前面有狂風暴雨,而不敢向大海挑戰。
我有一個好朋友,叫做翁明志,他跟我同年齡,一九五八年生,金門人,政治大學畢業,在學校期間,他就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朋友都稱他為「翁大俠」。他在政大讀書的時候,有一次因為木柵淹水,他租的房子淹水了,他的書籍家當全泡湯了,剛好那時候,立法院剛剛通過國家賠償法,翁明志便一狀告到法院,要求國家賠償,他因這個事件,而上了媒體,成了校園內的焦點人物。後來,他參加市議員選舉敗北,而後投身金門馬祖自救運動,要求解除金馬地區戰地戒嚴,恢復金馬人民應有權利。
透過朋友的介紹,我們就成了高談闊論的好朋友。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上,我跑去木柵找他。我向他說明,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權日,一九七九年的美麗島事件,就是為了紀念這個世界人權日,而爆發了流血衝突事件。時隔多年,每年的世界人權日,黨外都有固定的紀念活動,但我想來點創意。我跟翁明志提議三種方式:
第一、人權行軍,徒步巡迴全島,拜訪各地黨外人士;
第二、抗議示威,跳島戰術,一個城市接著一個城市的不定點示威;
第三、人權長跑,桃園跑到台北總統府,短距離的慢跑。
翁明志聽了聽,他說道:「我贊成第三個案,桃園那邊的人,因為我助選過,比較熟,後勤補給較沒有問題,距離短,容易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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