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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給市民行的權利 嘉市警一分局取締立招

2011/06/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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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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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警一分局預定6月10日強力取締立招占用道路行為。

(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適逢民國百年,並第一次舉辦國際管樂節活動,市警一分局表示,繼執行「舊市府前攤販整頓」、「北興街攤販整頓」工作後,即日起將執行民眾經常詬病之商家「移動式招牌(立招)」占用道路取締專案,將於6月7日起實施勸導、6月10日起告發取締,期能將道路使用權,還給嘉義市民。

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表示,嘉義市政府針對整頓市容工作投入大量心力,期讓所有參加活動的國內、外朋友能對嘉義市這個城市留下美麗的回憶,而商家為招攬生意將「移動式招牌(立招)」置放於人行道、慢車道、機車優先道等違規行為,造成行人、機車騎士必須與快車道的汽車爭道、險象環生,亦造成汽車停車時無法緊靠道路右側而占據車道縮減路幅情形,大小不一的立招,更嚴重傷害嘉義市的市容。

警一分局指出,將針對轄內林森西路、中山路、民族路、垂楊路、興業西路、民生南北路、友愛路、北港路等主要道路,加強取締立招占用道路違規行為,採取「先勸導再告發取締」之原則,為維護交通順暢與市容觀瞻,將行的權利還給廣大市民,本次執法已再次受到多數民眾支持。

警一分局強調,商家設置招牌可招攬客源、促進消費,惟不得因私人利益而犧牲多數人行的權利與市容觀瞻,回應多數市民的期許,彰顯政府公權力,維護社會大眾多數人行的權利,第一分局預定6月10日實施強力取締,以維持道路交通與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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