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戶籍遷出影響身心障礙車輛免徵牌照稅權益

2011/03/15 18:41
4,681次瀏覽 ・ 8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8
檢舉

戶籍遷出影響身心障礙車輛免徵牌照稅權益

照片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如車輛所有人或身心障礙者因故遷出戶籍,致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不同戶籍,或是車籍與戶籍地址不同,均已不符合免稅要件,應即向該處申請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該處還表示,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規定,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照者使用的車輛,每人可以申請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法取得駕駛執照者,每戶可以申請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另外申請每人1輛者,該車輛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而申請每戶1輛者,必須車主與身心障礙者為同1戶的親屬。

 據瞭解,該處每年均對已核准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展開清查,如有不符合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者,即取消免稅。例如核准後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不同戶籍、車籍與戶籍不同一地址、身心障礙者已恢復健康等情形,將自不合免稅要件之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危險場所不去 標示不全商品不買 問題食品藥品不吃*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松山分處關心您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