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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母親遺棄子 熱心警察協找父

2011/01/2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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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照片

警方透過戶政系統,找到其在北部工作已離婚之父親。

 

(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於19日接獲轄區某安親班報案,指稱某位居住於雲林縣的阮姓女子於去年11月間將其年僅四歲的幼兒托育後,就此不聞不問,避不見面,同時亦積欠二個月的安親費,疑似有遺棄小孩之情事,請興安所協助幫忙。

興安派出所獲報後,隨即通報社會處,並與社會處志工將小孩帶回,並試圖再與阮姓女子聯絡,但阮女已將手機關機,同時由於所留下之居住地址,亦為空戶,幸好熱心警方透過戶政系統,終於找到其在北部工作已離婚之父親,並連夜南下,父子見面相擁而泣,久久不能自已。

嘉義市社會處志工在深入了解後,發現阮女原本居住於台北縣,與陳姓前夫育有三子,於98年間因感情不合,雙方離婚,法院判決由父親獲得老大及老二兩個兒子監護權,而這個最小年僅4歲的小孩就由母親監護,但阮女疑似工作不穩定,生活經常陷入困頓,四處搬家;並多次將小孩寄送在各地幼稚園,此次更狠心,涉嫌將其子遺棄在安親班二個多月,不聞不問,讓處理的員警聽了也為之氣結。

本案幸經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前來協助安置及安親班老師幫忙,才讓小孩暫有棲身之所;第二分局分局長張順調得知後,亦自掏腰包購買日常生活用品及餅乾糖果等物贈送小朋友,並指示興安所全力協助其後續相關法律事宜,社會處志工亦表示,將盡力協助並對全案做安全評估與經濟及心理支持,同時亦對小孩做自我安全保護輔導,與正向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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