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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初審未過關 立委羅淑蕾強調仍應立專法維護納稅人權利

2011/01/18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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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馬英九總統在99年國慶大會上,強調政府將以「改革、開創、追求公義」做為建國百年施政的核心理念,並強調「建立公義的社會」、「持續推動稅制改革」兩項目標。今年(100年)由立委林淑芬等19人連署提出,以保障納稅義務人的相關權益為目標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於1月6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會中,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現行的稅捐稽徵法已增訂納稅人權利專章,為避免法令疊床架屋,產生法令適用的困擾,因此不宜訂定新法;最後委員會決議,本案擇期再議。對此身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立委羅淑蕾表示,稅務機關的確侵犯到許多納稅人的人權,因此訂定專法保護納稅人有其必要性。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初審未過關


立委羅淑蕾強調仍應立專法維護納稅人權利


(記者沈盛衣報導)


  馬英九總統在99年國慶大會上,強調政府將以「改革、開創、追求公義」做為建國百年施政的核心理念,並強調「建立公義的社會」、「持續推動稅制改革」兩項目標。今年(100年)由立委林淑芬等19人連署提出,以保障納稅義務人的相關權益為目標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於1月6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會中,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現行的稅捐稽徵法已增訂納稅人權利專章,為避免法令疊床架屋,產生法令適用的困擾,因此不宜訂定新法;最後委員會決議,本案擇期再議。對此身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立委羅淑蕾表示,稅務機關的確侵犯到許多納稅人的人權,因此訂定專法保護納稅人有其必要性。


 


  立委羅淑蕾表示,精神上是支持「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法,因為稅捐機關對於納稅人的人權確實是忽視的,而且侵犯到很多納稅人的人權,像限制出境、不當的稅單、稅務人員違法開立的稅單、沒有稅務人員的退場機制等,造成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受損,所以要訂法來伸張納稅人的權利,但由於當天的法案訂的不夠嚴謹,而且也窒礙難行、互相矛盾,因此這項提案無法支持。然而羅淑蕾進一步表示,會計師公會已經將此法案交由一群對於稅務的稽徵、稅務人權被侵犯的案例最了解的會計師來起草研擬,相信會比較符合社會大眾的需要,也才能真正保障到納稅義務人的權利,這部份會繼續再來推動。


 


  對於目前社會各界關注的重大稅務爭議案件,羅淑蕾表示,國民黨團都很關心,也支持訂定納稅義務人的保護法,希望能在今年以內讓法案通過,可是法案要能夠嚴謹、且真正能約束到稅務機關,否則徒有空法,保障不了納稅人權利,對稅務機關又沒有約束力,那等於是白修了。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曾在95年由當時立法院七十九位跨黨派立法委員聯署提案,經財政委員會一讀通過,由於財政部的推諉與反對而受阻(請參閱工商時報95年8月28日的社論-「納稅者權利保護與財政部應有的作為」),最後僅在稅捐稽徵法中增訂了「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針對增訂了「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卻不見成效,羅淑蕾表示,該專章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充其量只是一個精神宣示,沒有實質作用。羅淑蕾對於保護納稅義務人權利的看法表示,因為稅法千千萬萬條,尤其解釋令七千多條,要全部清楚需要花很大的功夫,而且還要把不適宜的解釋令一一刪除,因此要修訂納稅人的保護權利是一個大工程,不是三言兩語的專章就可以取代,必須要成立一部專法才可以,所以會計師公會早在98年6月就已經在研究詳細的法條內容,希望在今年的4、5月能夠把整部法案拿出來,請立法委員連署後,再送立法院審議,看看在年底之前能不能完成,而且這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提出來一定要無懈可擊,行政部門也願意接受,對納稅義務人權利要真正能夠保護到才有用。


 

照片


圖說:立委羅淑蕾表示,國民黨團都很關心,也支持訂定納稅義務人的保護法,希望能在今年以內讓法案通過,可是法案要能夠嚴謹、且真正能約束到稅務機關,否則徒有空法,保障不了納稅人權利,對稅務機關又沒有約束力,那等於是白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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