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談變「脅」談 保護納稅人應全面檢討稅務協商機制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週四(1/6)即將審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日前(12/24)由立委朱鳳芝所舉辦,以「納稅人權利保護」為主題的立法院公聽會中,與會專家學者紛紛提出建言。擁有多年執業的經驗的記帳士工會全國聯合會蔡維杰副理事長指出,在他記帳士執業過程裡面,感受最深的一點就是,國稅局的官員因為有稅收目標的壓力,才會想盡各種辦法來課稅。而稅收壓力的來源,就是政府不懂開源節流之法。一般百姓都知道開源節流是致富之道,但是政府在現行的制度之下,編列的預算一定要執行,預算執行不力恐被評為行政效率不彰,所以要節流似乎不太容易。也因為如此,稅務人員常運用稅務協談機制,要脅民眾繳許多不該繳的稅,變成開源的一種方式,嚴重侵害納稅人權益!
(記者 田紫筑/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週四(1/6)即將審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日前(12/24)由立委朱鳳芝所舉辦,以「納稅人權利保護」為主題的立法院公聽會中,與會專家學者紛紛提出建言。擁有多年執業的經驗的記帳士工會全國聯合會蔡維杰副理事長指出,在他記帳士執業過程裡面,感受最深的一點就是,國稅局的官員因為有稅收目標的壓力,才會想盡各種辦法來課稅。而稅收壓力的來源,就是政府不懂開源節流之法。一般百姓都知道開源節流是致富之道,但是政府在現行的制度之下,編列的預算一定要執行,預算執行不力恐被評為行政效率不彰,所以要節流似乎不太容易。也因為如此,稅務人員常運用稅務協談機制,要脅民眾繳許多不該繳的稅,變成開源的一種方式,嚴重侵害納稅人權益!
蔡維杰從政府的許多建物規劃不當,使用效率低,最後變成為蚊子館的事實,說明政府節流做的不好;正因節流無法做到,所以稅官必須積極尋求開源,很多情況並非依據法律課稅,而是與納稅義務人「協談」。稅官常要求和納稅義務人「協商」、「協談」溝通,只是挾著公權力的優勢,明示暗示如果不依稅官開出的稅單,則要查前三五年的稅,納稅人往往只能被迫接受稅官的要求。所以蔡維杰覺得,這根本不是「協談」,而是「斜」談,因為是傾斜向稅官的協談。刑法恐嚇取財有罪,但是稅官恐嚇取稅卻無罪,這也蔡維杰覺得相當不合理的地方。
蔡維杰一再強調,稅官也是納稅義務人,如果今天稅官做出讓一般民眾覺得不合理的作為,改天稅官自己或是其家人,可能也會成為這個制度的受害人,只是在其位者,沒有這份警覺心。蔡維杰就問稅務員:「如果有一天你來開公司,萬一以前的舊同事會對你這樣子,你做何感想?」,稅務員回答:「不會不會啦,我不會去開公司。」蔡維杰反問,哪一天你兒子也有可能開公司,對不對?」蔡維杰表示,他見過太多因協談所產生的禍害,這個禍害事實上應該人人都來關注。他也一再強調不合理的稅制是「惡法」,如果惡法不改,在惡性循環之下,任何人都是納稅義務人,每個人也都可能隨時成為受害人,所以他呼籲這個議題應該人人都來關心。畢竟,稅官心態不改,誰都可能被請入「協談」的大甕中。
立委羅淑蕾也曾多次指出,強調現行稅務協商機制存有盲點、變成強迫繳稅,她形容,很多稅務員都利用協商,如果你不同意,我就要祖宗八代都給你查。 97年1月14日媒體報導:副總統蕭萬長下鄉,企業爆料國稅局每年抽愛心捐,不繳就查帳,企業主抱怨,國稅局是調高所得標準,等於變相補稅,已經快活不下去。一位從業數十年的會計師也表示,稅務人員利用「關切」的手法逼稅早已行之多年,而且不只發生在有盈餘的公司,連真正虧損的公司都難逃被逼稅的命運。為達到責任區的「額定績效」,基層稅務員利用稅法賦予調查權的優勢,納稅義務人或廠商可以說毫無招架之力,任稅務員予取予求,基層稅務員手握這「法寶」,不但可輕易達到國稅局的「額定績效」,也可以讓自己荷包滿滿。這位會計師表示:國稅局的「協商機制」並無任何稅法加以規範,所謂的協談作業要點只是國稅局號稱「便民」的內規,根本沒有經過立法院三讀,協商過程只憑一張納稅人具名同意之「同意書」或「協談紀錄」,便代表雙方都認可的協商結果,而主管單位也就這樣「核准」過去了,反正只要稅收有增加,該稅務員就有績效,至於過程是否有問題,及納稅人觀感如何,完全不是主管單位關心事項。他表示:這樣於法無據且毫無監督機制的稅務協商,竟然能在號稱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行之有年,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圖說 :蔡維杰從政府的許多建物規劃不當,使用效率低,最後變成為蚊子館的事實,說明政府節流做的不好;正因節流無法做到,所以稅官必須積極尋求開源,很多情況並非依據法律課稅,而是與納稅義務人「協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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