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是癱瘓司法的最大黑手?
最高法院是癱瘓司法的最大黑手?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針對日前中國時報刊載「台灣賦稅人權總體檢座談會」,發表賦稅人權民怨前十名,其中第三名「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參與座談人員對於行政訴訟之部分發言,覺得有誤會,做了一些澄清。
對於司法院似是而非的澄清說明,乍看之下好像很有道理,感覺想解決問題,其實仔細思量,卻是疑竇重重。因為許多稅務案件非常繁雜,又具有高度專業性,因此一般民眾碰到稅務問題,除了自己搞不清楚,若覺得疑問與稅官爭議,經常是問題不但解決不了,說不定還惹上官司沾了一身羶腥,難以脫身,說不定傾家蕩產家破人亡,客家諺語說得貼切:「官司可以打的話,狗屎就可以吃」,民不與官鬥的千年金科玉律,小老百姓百口莫辯下哀哀無告,繳錢了事。
更可惡的是即使人民在高等行政法院獲判勝訴,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依法做法律審,只能同意下級審的判決或駁回案子重回下級法院審理,不能逆轉判決,但有些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卻直接將人民勝訴的案子逆轉判決成人民敗訴,根本是枉法裁判,違背司法為民的精神,難怪大家都說這些最高法院的法官盡是一些食古不化、不知人間疾苦的「恐龍法官」。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在立法院舉辦的法官法公廳會就痛批最高法院法官沒有參與審判,卻不斷撤銷干預下級法院判決,最高法院人數成為癱瘓司法的最大黑手。他提出相官資料顯示美英日之法官採菁英化,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的條件相當嚴格,與台灣用考試遴選顯有不同。
稅務案件係行政法院受理訴訟案件之最大宗,財稅單位替國家籌措財源,是應盡的責任,但不可因此惹民怨!不可擴張權力還自我感覺良好,如涂醒哲委員質詢時的警語:「不要去惹民怨,部長這樣已經惹到民怨了還不知道,這樣的態度只會讓你們的同仁,不想進步」。馬總統從上任初到今年國慶談話皆提及司法改革,是振奮人心而已嗎?空頭支票亂開嗎?各部會該好好真正檢討速速改進,挽回失去的民心;五都選舉眼睛雪亮的人民,會用選票做正確的抉擇。(文/吳晨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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