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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木不仁的官官相護

2010/10/2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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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四年多前當馬英九被侯寬仁檢察官以特別費起訴時,公開嚴重聲稱「檢察官並未深入了解“特別費”性質和“行政”慣例而起訴,是重大瑕疵,嚴重傷害個人清白,希望法院能詳察明斷,還與清白」。並在法庭上罕見重砲指責檢察官「沒有邏輯,只有羅織」,八度語氣高亢說「為了起訴我」,強調清廉被起訴,比失去生命更痛苦。雖然兩年多後,三審定讞馬英九皆獲判無罪, 但是馬英九說以被告人身分出庭已造成他一輩子的汙辱與沉痛。而當時市府秘書處組員余文為了他的特別費以大額發票替換小額發票報帳部份,因涉偽造文書罪嫌相當明確,最終被判刑一年發監執行,這樣的結果我想國人一定有許多的不平。

馬英九上任之初,即提出控告負責特別費案之檢察官侯寬仁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及瀆職,他認為這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千千萬萬人的權益,特別是牽涉到馬英九一貫的原則問題以及他所強調的司法改革。馬總統是由台灣人民選出來的總統,是代表全國百姓發聲。他當時信誓旦旦的說我們的司法體系與審判內容有許多地方早已為人詬病,尤其是司法被政治權力所左右的情形日漸嚴重,若不趁此機會予以整頓,更待何時?回想當時馬總統揭竿而起的正義令廣大民眾稱許與期待。

近日報載台灣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在馬總統的特別費案及雲林土庫棄土場案中都爆發證人筆錄爭議,在法院均認定偵訊筆錄與實際情形有誤而認定無證據能力,在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後,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經過激烈討論,決議對侯寬仁分別作出申誡及飭令注意的處分。對侯檢如此輕的處分結果試問有誰能接受?相對於余文的罪行侯檢所犯之罪不知更重幾倍!況且侯檢歷年來偵辦各案件如周人蔘案所造成的冤屈更是慘不忍睹。另外針對侯檢偵辦太極門案部分,因時效已過無法議處,但被認定過程有所不當, 對此說法,更令人忿忿不平絕難接受。據報載太極門冤案因侯檢的違法濫權起訴,早在91年即被監察院糾舉有八大嚴重違法,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並未及時「從嚴究責議處」,雖被認定過程有所不當,卻拖過十年,過了公務員懲戒時效而無法議處,這算哪門子歪理呀!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法不公被近親繁殖所左右、官官相護下犧牲了太極門上萬師徒的人權,公理正義何在?

建國九九黃金百年,總統國慶談話保證,只要涉及社會正義、環境正義與司法正義的問題,一定採取積極行動,回應人民期待。並儘速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擇優汰劣,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為千萬人 吾往也」,企盼馬政府不要淪為口號治國,傾聽人民的聲音,拿出魄力,就從嚴懲侯寬仁開始,拔除司法毒瘤,重建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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