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台北市違法天然氣設施暨瓦斯管線偷敷(汙水工程圖利)
【#公僕領公帑,專職包庇圖利及欺侮民眾案例】
【#台北市】公益-公務不作為之疏失記實錄!
#評論︰台北市違法天然氣設施暨瓦斯管線偷敷(汙水工程圖利)
主政首長︰郝龍斌、柯文哲
資料日期︰台北市政府資料 98年、110年
地點︰台北市轄區
事件︰趁公共工程汙水用戶端施工同時圖利天然氣特許業者無償偷敷設施及管線
原由︰特許天然氣業者,趁機無償無通知未經用戶同意下(天然氣事業法第23條),逕自設置整壓器設施暨淺埋天然氣管線於建物邊緣,不僅違法且存有公共危險隱患!
評論︰天然氣管線於全國之敷設屬違法居多,長期無視法令即逕自施工,本案於汙水公共工程施工期間,趁機無償,搭便車的免費將天然氣相關設施暨管線,違法敷置於私產,施工之監督機關也放任,導致全市各區皆有違法之天然氣相關設施暨管線存在,涉及公務圖利暨違法,尚存有公共危險隱患。不論台北市由國民黨轉移民眾黨,或是民眾黨轉移國民黨執政,過度美化政績,卻導入更具高危險的天然氣設施及管線置於私產及建物邊緣範圍中,一旦民眾在私有建物範圍中進行修繕,因不知建物邊緣下被偷置天然管線,萬一鑿破天然氣管線,應該無人可逃得掉吧,難以想像的氣爆危機,連環規模會多大,死傷會多少,只有天知道吧!
汙水用戶端工程導入更具高危險的天然氣設施及管線置於私產及建物邊緣範圍中
違法整壓器設施
https://www.s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5DAC02B6A096E18&s=0E7F91F0B30557E3
趁機無償違法淺埋天然氣管線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9779307660.html
#天然氣相關設施暨管線違法敷設
#天然氣管線淺埋建物邊緣
#公共設施於公部門產權上設置必需年年依法繳納規費,反之,公共設施故意於私產權上設置,不僅涉及侵占圖利,也違背憲法保障私人產權,暨妨礙產權人於其產權範圍自由之使用權益受限,這些全國最大的侵權違失案件,都因公部門長期的故意放任下才導致。
#執法者不懂法,事事互推責任,遇事包庇,從不監督從不糾正,全是一群寄生者︰1.天然氣管線淺埋、2.施工規範、3.驗收不實、4.權責機關管理監督違失、5.汙水施工暨天然氣隸屬在地權責機關為台北市政府
#涉及罰則暨公務包庇圖利︰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及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違反天然氣事業法第29條第二項之營業章程第五條,應按天然氣事業法第62條裁罰
https://www.s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5DAC02B6A096E18&s=0E7F91F0B30557E3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9779307660.html
天然氣輸儲設備整壓站,依法需防護卻沒防護, 政府公權力裁量權要包庇到何時呢?
「退輔會暨中央及地方政府」放任管線業者「無中生有」亂敷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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