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世界野生動植物日_呼籲農委會讓真正的專業參與專業決策
今天3/3是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但在台灣的野生動物卻因為過於陳舊的法規無法得到保障,主管單位在各式會議中也長期忽視專業團體及個人的參與,保育本就是與時間賽跑,卻因上述原因錯失許多保育良機。因此在今天 臺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 發起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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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政院農委會主委及各級長官:
已有許多學者及野生動物相關行業專家都認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中諸多法條已過時,全面通盤檢討並修整野保法中不合時宜之法條是必要工作。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於2/28日臉書公開貼文中提到「野保法全面通盤檢討,應該納入動保團體參與。林務局表示,目前草案版本大出出爐,近日將會邀請動團與會」。然我們更認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應優先採納並邀請保育團體,讓第一線之意見能有效回饋,使野生動物保育法能夠與時俱進。」
有別於學術研究單位,民間野生動物保育團體長年深入在地協助保育工作,與當地民眾溝通、協助轉型,進行科學研究、關注各類野生動物保育相關議題,並配合進行救傷野放等等,經常處在野生動物保育的第一線;諸如棲地破壞、污染、狩獵、非法飼養、入侵生物等議題,許多單位無役不與,但近年來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決策或法規修訂,罕有民間保育團體受邀參加,有時甚至連該領域學者也不得其門而入,錯失了相當多的機會,更甚者對生態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農委會主委最近發布了電影「山椒魚來了」的觀後感想,足見農委會對野生動物保育的關注及重視。「野生動物保育法」顧名思義是為了保育野生動物而存在,其法規的立法精神為「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凸顯法規需要由專業相輔與時俱進。
在此,我們呼籲農委會主委及各級長官,除需積極推動野保法修法之外,請將生態相關議題與工作回歸野生動物保育專業,於決策面持續擴大專家學者和野保團體的參與,於實務面加強對生態相關專業的認證與支持,讓對臺灣生態保育有所助益的意見及改善工作能被真正落實。
臺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ReptileConservationAssociationOf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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