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拒菸聯盟」發起臉書聲援~請國人一起集氣行動~懇求 國健署及立委們堅守「不可放棄、不要縱容」四要點、本會期通過菸害防制修法!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今(29)日下午已進行第三次黨團協商,全文47條僅通過7條,國際公認最有效的菸害防制政策「禁止加味菸」、「菸盒印製大幅警示圖文」、「管制新型菸品」等預防年輕人開始吸菸的關鍵條文及相關罰則等均繼續保留,但決議要求主管機關必須提交「管制加熱菸載具及組合元件不得宣傳廣告、20歲以下不得購買」的修改條文,並速訂於1月4日進行第四次黨團協商。
感謝立法委員們接受「台灣拒菸聯盟」的陳情力守「不可放棄、不要縱容」四要點,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癌症基金會、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成員隨即在「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發起臉書聲援活動(https://bit.ly/3C67iek),請國人一起集氣懇求@國健署及@立法委員們,本會期務必通過「不可放棄、不要縱容」四要點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不可放棄、不要縱容」四要點:
不可放棄「禁止加味菸品」
國際研究早已證實加味菸品多是年輕人的入門菸。為此2020年,歐盟28個會員國已全面執行「禁止販售包含薄荷菸在內的所有加味菸品」;而美國除已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等加味菸,目前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已進一步修法終止「薄荷」作為菸草加味,預估2023年即通過執行禁止所有加味菸,以防止下一代開始接觸菸品。
不可放棄「印製大幅警示圖文」
「菸品容器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及素面包裝」是嚇阻年輕人接觸菸品的有效政策,更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十多年來的菸害防制主力政策之一,全球已有134個國家或地區實施「菸品容器印製警示圖文」,台灣雖在其中,但現行印製面積僅35%,排名全球倒數第4。政院版修正條文將警示圖文加大至85%,並非全球前3,不過是搶進世界前20強之列而已。
不要縱容「加熱菸載具隨便行銷」
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將加熱菸的載具視為加熱菸一體,即使再次修正,僅於第12條規範「載具不能廣告」,但對於販賣載具給未成年人、網路販售載具、商店陳列展示載具,載具印製警示圖文通通沒有規範,等於還是任由加熱菸載具隨便行銷,學生輕易就可以買得到。
目前各大跨國菸草公司為因應政府一禁(電子煙)一管(加熱菸)政策,都把加熱菸的菸草柱及載具各自命名,現今台灣已出現加熱菸品牌「iQOS」、「lil」、「glo」、「Ploom」等的跑馬燈或招牌高掛。政府若以政院版方式開放加熱菸,店家極可能以合法(加熱菸)掩護非法(電子煙),就與現在一樣~不管電子煙、加熱菸,都可以在同一家店購得,等同雙開!
不要縱容「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字眼」
政府草案規劃以「健康風險評估」來做為加熱菸的嚴管機制,即使再次修正,在第12條規範「不能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做宣傳」,但「健康風險評估」本身就是一種誤導性字眼,不僅WHO發布聲明譴責,也將落入菸商陷阱!
歷史的教訓,1970年代菸商推出「淡菸」誤導部分菸品危害較小,直到1990年研究證實淡菸危害並未減少,且會影響吸菸者戒菸意願及延長其吸菸時間,年輕族群更容易購買。政府草案的「健康風險評估」用詞就如同「淡菸」概念一般,把菸品的風險分等級,這樣會誤導國人以為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是危害較低的菸品,而且還是政府掛保證,有鼓勵民眾使用之嫌,更違反WHO公約第11條及13條「禁止任何虛假、誤導、欺騙或可能對其特性、健康影響、危害或釋放物產生錯誤印象的手段」。
加熱菸的必要組合元件=品牌
載具就是加熱菸品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導致加熱菸旗艦店林立
【具名聲援】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陽光基金會、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市家長會長協會、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台灣共善促進協會、台灣兒科醫學會、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市高職家長協會、台北市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台東縣家長會長協會、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苗栗縣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聯盟、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高雄市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志工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改革協會、基隆市學生家長聯盟、新北市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新竹縣各級學校家長協會、臺中市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嘉義縣家長協會、嘉義縣教育展望協會、台灣青少年醫學暨保健學會、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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