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 許武峰法官眼茫心瞎
日前,各媒體爭相報導太極門將被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兩處道館,上萬名弟子將被驅離的消息!太極門稅務案件,起因乃是侯寬仁檢察官的一紙被監察院指出八大違法的不實起訴書,卻被國稅局捧為聖旨似的隨之起舞,亂開稅單胡謅重罰。此一烏龍強制執行的稅案已纏訟近14年,除了始作俑者侯檢察官該負重責外,國稅局的貪婪噬血及當初審理的法官許武峰未查明事證眼盲心瞎的辦案方式,亦是此冤案的罪魁禍首。
事實真相是太極門稅務冤案在纏訟7年後,於93年10月12日原來受命審理此案的法官黃淑玲,準備庭開始之初,即告知中區國稅局當庭已承認有三筆金額錯誤將牽涉整個案件,所以復查和訴願決定都有問題,應予撤銷,還太極門清白。不料在未完成撤銷時,黃法官卻被借調最高行政法院支援,案件就接下來轉交給許武峰法官受理。
94年2月16日法院以電話通知中區國稅局要求補送刑案調查局筆錄,但刑案調查局筆錄本來就違法不實,監察院針對侯寬仁檢察官的調查報告早就指出「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在扞格矛盾」,怎麼還可以拿來當證據呢!法官許武峰未先知會原告起訴事證,已是有失公平原則,明顯失職。同年5月18日許法官未依法先開調查庭,而違法逕行言詞辯論,再次明顯失職。況且沒有通知原告太極門掌門人此次辯論是就中區國稅局補送之刑案調查局筆錄,再次又失公平原則,三犯錯誤其心可指。
5月25日開庭時,更令人難以相信的事竟然發生了!國稅局這次竟又公然當起強盜小偷,把太極門弟子206份函查表重要證據偷偷藏起來,藏了201份,還有太極門弟子上萬份的贈與陳述書及贈與具結書,也通通都被國稅局偷藏起來,這些證據裡太極門弟子都說敬呈給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並非學費,可悲啊!許武峰法官竟也不察事實,做了錯誤的判決。領老百姓辛苦納稅的公僕,竟是這樣的狠心昧著良心強搶民產啊!
太極門掌門人及夫人80至85年度綜所稅案件,六個年度之事實均一致,其中五個年度法官判決原處分均因違法而遭撤銷,唯獨81年度遭駁回,由此可見該判決的確有問題:然而81年度案件之所以遭駁回,就是因為如上文所述國稅局偷藏重要證據,並偽造文書謊稱登載僅5人之敬師禮為贈與,更荒謬的是違法引用91年已被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之行政法院55年判字第2號判例、46年判字第8號判例見解,違法聲稱「刑事判決與行政處分,可各自認定」,許武峰法官未查明事實錯誤援用廢棄之判例,事實上,最高行政法院依法只能做書面審,在無新事證下,且未依行政訴訟法第253條進行言詞辯論,但竟然違法侵犯高等行政法院事實審之職權,更改認定事實,違反行政訴訟法第254條規定,枉法判決。
堂堂一個法官竟然引用錯誤法條,是自己所學荒誕不足亦或是官官相護故意引用還是高傲侮慢以為百姓不懂法律,致使人民權益深受迫害,不論是哪一種理由,其行為失當已嚴重違法失職。這樣一位接二連三一錯再錯的法官,讓成千上萬個無辜百姓纏訟多年沉冤莫白,還依然穩如泰山沒有受到任何懲處,真是天理何在啊!
法網恢恢,青天明鑑;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