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民意 從善如流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為了呼應菸害防制法的審查,網路上已經出現兩次號召網友在立法院群賢樓外集合,並且表達他們對於加速菸防治法修正草案審查的要求,以及對於合法納管加熱菸的支持。這兩次陳情集會活動都有百人以上網友參與,而且都以「玉米」為主軸,他們的目的就是在闡述為何火烤的玉米、水煮的玉米都能合法販售;反觀菸草製品,則因為使用方式的不同,而有了不一樣的管理方式,出現了燃燒的菸品(如紙菸)可以合法賣,但是加熱的菸品(如加熱菸)就不能賣,這樣弔詭的現象。
在這一系列網友們串聯舉辦的陳情集會活動後,衛環委員會終於在五月十八日排定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並且展開了逐條的實質審查。然而前前後後不過審查了九個條文,而其中絕大部分的條文,都因為了參與審查的立法委員們無法達成共識而保留到最後討論或協商。
整個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的審查過程,突顯出這些立法委員對於菸害防制法缺乏應有的概念,甚至連最基本菸害防制法立法精神、各種菸品定義與分類都不是非常清楚。以審查會中討論的一個修正條文為例,該條文就是主張將課徵「其他菸品」健康捐計算方式,由原先的以重量計算,改為採以支數或是重量計算,並取其高者作為課徵金額,但是同樣屬於「其他菸品」這項稅則分類的商品,就不應該用不同的計算方式進行課徵,因這樣是明顯違反租稅公平的原則。政府部門以及立法委員們在乎的僅是可不可為國家多收稅,或者不要讓國家稅收流失,卻遺忘了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租稅公平原則,所幸該條文因為委員們意見分歧,以致於無法達成共識而被保留下來後續討論。
立法委員們能從善如流的加速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固然值得稱許。但是既然進入了實質審查,立委諸公就應該要了解菸害防制法立法精神,並且研究菸害防制等相關政策與議題,才會避免訂立出違反法律主體或是租稅公平這種貽笑大方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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