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浪潮推大麻除罪化 病友:因偏見無醫師願開立CBD藥物證明
洪浩倫 | 報導
致力大麻合法化的團體——綠色浪潮,前月16日於自由廣場舉辦大麻季,提倡三大請願:上修四氫大麻酚容許值至千分之3、比照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修法管制大麻、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綠色浪潮說: 「首先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先將大麻除罪化」。
破大麻除罪化除差印象
有大麻使用經驗的東海大學郭同學分享,因喜愛國外文化接觸大麻,在服用後會感到放鬆不想做事且易飢餓、食物會變得美味、笑點變低等情況,他說: 「幾次的使用經驗中間都間隔很久,期間完全沒有任何的改變,就很正常,不會有什麼戒斷症狀。」
臺灣從國小教育開始,就有反毒宣傳,不管是老師或家長都告誡我們不能碰毒,大麻與其產品早已在社會大眾的心中已有會對身心、靈造成嚴重影響的印象,綠色浪潮說: 「首先要先將大麻除罪化,不再宣稱大麻是毒品,那個時候我們才有空間討論可以將它合法的應用在哪一些領域。」
律師怒斥法務部應清醒
四氫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為大麻中主要的兩種物質,在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四氫大麻酚包括其異構物及立體化學變體,如以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之製品中含四氫大麻酚不得超過 10ug/g(10ppm)」,表示十公克的物品含有0.0001公克的THC,液體100毫升含有0.001毫升的THC達成上述條件都稱為二級毒品。
主要接大麻案的律師李菁琪在大麻季舞台上無奈地表示,曾經有一案件,一對姊弟的父親得了肺部炎癥,在美國醫生開含有THC的藥物緩解疼痛,因為新冠疫情回臺後改使用嗎啡,但嗎啡等藥物會抑制呼吸,使患有肺部問題的父親痛苦不已,姊弟決定從美國購買含有THC的產品希望能緩解父親的痛苦,卻因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起訴。
「就是因為國家認為這個容許量不會影響到任何人,這個容許量活生生地影響到一個家庭, 所以這真的是一個很糟糕的規定,法務部必須要清醒!」李菁琪憤怒地說道。
已開放卻無醫願開處方
大麻二酚(CBD) 在臺灣不屬於管制藥品食藥署認證,經醫生開立處方後可使用,由於其類型多樣、管控不易,衛福部尚未核准在我國販售,要自行從國外購入。
致力於藥用大麻合法化的林艾德表示,家中患有帕金森氏症的母親,在使用由大麻所製造的藥物,症狀能有所減緩,他說:「大麻可以增加媽媽的生活品質,有詢問主治醫生是否能靠其來取代現在的療程,而醫師直接回我『不可能』,從來沒有人申請成功過。」
即使2020年後CBD經由醫師開立處方後可以使用,卻鮮少醫生願意開立證明,林艾德感慨地說:「因為普遍對大麻的偏見,所以讓醫師們不願意開立處方,他們也害怕惹上麻煩。」
|相關攤位推出周邊積極爭取大麻合法化。 攝|洪浩倫
|現場擠滿民眾挺大麻除罪化。 攝|洪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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