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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稅奴悲歌 首度賦稅人權票選 台灣第一賦稅奇譚 失業率恐攀升

2010/08/14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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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8月7日星期六上午開啟台灣賦稅新里程,由中華人權協會主辦,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北律師公會共同舉辦《賦稅人權論壇啟動記者會》暨《漏稅罰與比例原則適用》研討會,當天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吸引各界人士,表達各界對台灣賦稅人權的關心,大會中更公布台灣第一個「賦稅人權網站」,以及國內首度賦稅人權票選活動「賦稅人權大調查」-由各界專家、學者遴選影響台灣社會甚鉅的十三項賦稅人權。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於致詞時指出,賦稅人權問題在台灣日益受到重視,年初中華人權協會舉辦租稅的研討,從一開頭就人潮爆滿,沒有一個人中途離場,大家紛紛對租稅人權發表意見、看法,租稅人權問題益台灣已是對人民產生極大影響,同時受到各界關注,當天黃茂榮大法官也出席,他覺得租稅人權應繼續加以探討,中華人權協會應在這議題繼續責無旁貸繼續下去,成立賦稅人權委員會。

這場活動由律師界與會計師界攜手合作,包括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俊卿律師及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家慶律師連袂出席,身兼台北市會計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的立法委員羅淑蕾變裝神祕女超人熱情參與,現場一齣行動短劇「搶救稅奴大作戰」,由蜘蛛人、神祕女超人、與會貴賓擔任的正義使者攜手拯救無辜稅奴,帶領大家一起高呼「賦稅人權GO GO GO!」

緊接著進行《漏稅罰與比例原則適用》研討會,由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委蔡朝安律師報告,他比較先進國家的稅法,指出國人應該關注三個層面:一、我國漏稅罰之處罰倍數是否過高?二、故意、過失處罰倍數是否應有不同?三、對於扣繳義務人處罰注意義務程度是否後於納稅義務人?尤其談到刑法、行政法領域,過往都有「亂世用重典、重罰」的迷思,導致一些自然人、法人,負擔很大,也因漏稅罰的處罰而破產。談到先進國家會參考漏稅狀況,酌量罰鍰倍數,以美國為例,一般漏稅罰0.2倍,若涉及詐欺、隱匿稅則罰0.75倍;英國界於0.3~1倍;日本界於0.1~0.4倍。台灣未申報的情況是三倍以下,其他的漏稅事實是1-10倍(印花稅罰則還高達20到30倍),行政裁量權過大。

蔡朝安律師指出99年5月立院希望能調降七種罰鍰的倍數,引進裁罰倍數上限的概念,納稅主管機關,還是繼續從處罰不宜過輕,植基於「重稅」能確保稅收的老看法。強調行政法應慢慢與刑法靠攏,就不應以重的罰鍰來確保,而不是用重罰來遏止的觀點,與租稅人權相違背。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盛子龍副教授,與國際比起來,稅法稱得上是「台灣第一」,根據以德國稅法,設有罰鍰的上限,如果有故意,已達到過失程度,處5萬歐元以下罰鍰;如果沒有故意但已使國家收稅損失的,處25,000歐元。他談到台灣設計很特別,違反比例原則,值得深思。尤其財政部往往以罰得更重就更有效作為論點,要思考處罰有沒有邊際效用?是否過頭?應該請財政部提出說明。

盛子龍副教授談到很多企業處罰一倍就很重了,企業就快要倒閉了,甚至罰到三倍到五倍,企業根本無法生存,此舉無異殺雞取卵。他認為財政部必須要證明重罰的效益,若說不出來,重罰恐有違憲之虞。另一個嚴重問題是稅捐單位常將舉證責任推給納稅人,若納稅人沒辦法舉證,又因為沒有申報,所以變成故意漏稅,這樣的行政罰常罰得比刑法還嚴重。台灣稅法多如牛毛,很多人不知道,連國稅局承辦人也不一定清楚,盛子龍反問,為何:官員可以當傻瓜,民眾必須要聰明?反觀德國則採用輕過失,不處罰原則。

台大法律系葛克昌教授也提到,台灣的檢舉獎金制度是重罰原因之一,因為檢舉人為了獎金或背後的恩怨,指證被檢舉人惡意重大;而法官也誤認為罰鍰對公共利益有利,可以增加國庫。他談到現在企業社會責任受各界重視,若被認定逃漏稅的話,會影響其商譽、股價,貸款被催收等不良後果,企業不但生產力驟降,對國家的不滿程度也會提高,政府應該考慮這些後果,做全盤性的考量修法。

轟動一時的太極門稅務冤案,就凸顯出國內許多違反賦稅人權的地方,太極門辯護律師蔣瑞琴表示,太極門的稅務冤案是由刑案的不法起訴衍生而來,十多年前因「職業檢舉人」不實檢舉,加上違法濫權的侯寬仁檢察官,將搜索當日總共為61萬餘元的二帳戶,不實捏造為32億餘元補習班學費,高達二帳戶金額的5,245倍,完全是無中生有,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主張應予沒收,一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違法移送國稅局課稅並重罰!事實上太極門並非補習班,更沒有一筆是補習班學費收入,但是國稅局並未踐行任何查核程序,亦未如陳前總統乙案先確認資金來源,等待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僅憑不法不實的起訴書資料,即開單課稅並重罰。刑案歷經十年七個月,在96年7月13日由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敬師禮性質為贈與。但是國稅局權力大如天,不理會最高法院的判決,還是持續違法開單課稅,行政權凌駕於五院之上。實在令人懷疑,當初這些職業檢舉人或是稅務人員早都已經把獎金放入口袋中了,所以國稅局至今仍然死不認錯,也將錯就錯繼續不時的違法開單課稅?

透過專家寶貴的分享,可以看到國內許多賦稅問題,尤其看到全台有近四百二十萬宗的欠稅欠費的待強制執行案件,不知有多少比率,是因為無法舉證,就被處以重罰;又有多少是不實檢舉,造成稅務冤案;或者被處以過高罰鍰,即將面臨關門倒閉,恐怕累積的不只是民怨,可能是即將攀升的失業率,或者衍生出不幸的社會事件。如同逢甲大學財政研究所教授、法學博士張進德會計師所說:台灣整個租稅法律架構要重新整理,制定合理、公平、完整的租稅法律,而不是著力點指在怎樣阻止逃漏稅,把社會人士都想成無奸不成商,一直有這種觀念是不對的,所以台灣租稅法須全盤大翻修。

首度票選「賦稅人權大調查」羅列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十三項,包含托育子女及父母看護費無法扣除;欠稅遭限制出境;稅務訴訟程序難懂,人民永遠是輸家;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台灣稅務爭訟案件全球第一;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稅務機關課稅草率;政府課錯稅,全民買單……等。票選將至8月底止,民眾可以上「台灣賦稅人權網」(網址:http://www.tpccool.url.tw/),表達自己的意見,共同關心、決定台灣賦稅人權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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