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孔子」高哲翰呼籲維護環境公平正義 共同打擊污染犯罪
寒假期間,環保單位稽查員查獲年僅20歲的大學在校生,坦承於網路臉書社群見有載運廢棄物打工機會,開始到房屋裝修工程公司工讀,以每趟(車)5000元的高報酬,承載廢木材混合物,運送到偏遠地區棄置,載運開始棄置廢棄物,當場被環保局及警察局聯手查獲,該名大學生恐將面臨刑罰及最高30萬元罰鍰。
華夏科技大學孟繼洛董事長表示,國內多年來的經濟進步與發展,除了民生垃圾大量增加外,更由於旺盛的出口力,造成工業廢棄物遽增,而國內由於環保意識抬頭,使得各地掩埋場設置困難,工業廢棄物在量大且處理困難下,一些不肖業者乃勾結不法清除公司,將工業廢棄物非法棄置,造成環境重大衝擊。由於掩埋廢棄物可能有來自工廠之事業廢棄物,且掩埋地點並未如衛生掩埋場鋪設不透水布等防護措施,可能衍生環境污染為提,有鑑於此,環保署特委託顧問公司執行相關調查計畫,進行場址廢棄物性質以及附近水體水質之檢驗分析,以正確瞭解各場址埋藏廢棄物之實際情況並評估對環境衛生以及居民健康之影響。
廢棄物可分為一般及事業廢棄物,不論是那種廢棄物,只要任意傾倒或棄置廢棄物都會使居家環境品質受到影響,更有可能會因有害物質造成汙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況發生。 為維護環境公平正義,素有「警界孔子」之稱的前警專、警大教授、台視「臺灣變色龍評論人」、八大電視台「暗光鳥新聞主持人」華夏科技大學副校長、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副校長、現任華夏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高哲翰表示,提醒民眾應提升自我要求,不隨意棄置廢棄物,經查陳情舉發屬實,將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而事業清理廢棄物時,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之清運公司辦理,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廠房供回填、堆置廢棄物等,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一、四款規定,處一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因重大過失,致其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且無法命污染行為人清除廢棄物時,應負清除處理責任。
華夏科技大學校長陳錫圭更表示,網路求職陷阱多,社群網站及即時通訊已成為青少年最常用來互通訊息的管道,近來有透過Facebook社群網站或Line等即時通訊軟體,傳送不實廣告徵才情形,臉書等社群軟體非合法的工作媒合平台,也缺乏保障,求職一定要慎選合法平台。棄置廢棄物涉及廢棄物清理法,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業務,會觸及行政罰與刑罰,籲請時下年輕人勿貪求暴利觸犯法條,讓光明的未來蒙塵留下不良紀錄。
華夏科技大學副校長蘇聖珠表示,對於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稽查人員莫不全力以赴,不肖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荷包大失血外又損及商譽,禍不單行;民眾如發現相關污染情形,可多加利用免付費24小時報案專線0800-066666、市府1922,加速環保單位查緝時效,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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