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有「愛」而無「礙」 適應體育邁向新的里程碑
教育部體育署自106年起推動「推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明(111)年1月將正式成立「適應體育發展中心」,整合國內各地區大專院校體育與特教師資,建立健體與特教領域輔導團之跨域增能模式,未來將建置至少8所適應體育重點學校,積極落實身心障礙倡議及宣導,透過中央深化進入地方扎根,達到適應體育課程優化,提升身心障礙學生參與體育課程。
推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106年至109年主要以倡議、遴選輔導標竿學校、教師增能研習為三大主軸。依據《學校體育統計年報》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統計顯示,高中職以下學校在進行適應體育教學時面臨的困境,均以「師資或人力不足」所占比率最高, 其中108學年度占比為56.21%,可見強化師資及教師增能研習為推展適應體育重要的一環。因此,教師增能研習的對象除了體育教師外,還包含特教教師,讓老師們兼具「特殊教育知能」及「體育教學能力」,至今已有超過1,400多名特教及體育教師接受過增能課程。
另外,體育署鼓勵特教教師與體育教師共同合作,設計適合一般生及特殊生的體育課程,讓身心障礙學生能接受與一般學生相同品質的體育活動,也讓一般學生可以理解與體會特殊學生的不便,共同在體育課程中享受運動的樂趣,達到體育課的學習成效。
適應體育讓身心障礙學生獲得動作技能學習及表現的機會,也能在學習與參與過程中,改善人際關係,所以如能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需求,妥善設計規劃適應體育課程與活動,有助學生未來獲得融入社會謀生或自力更生等益處。依據《學校體育統計年報》顯示,109學年度高中職以下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體育課的實施方式,「與普通班學生一起上課」的比例超過8成,已顯示提供適合全部學生參與體育課程與運動的機會,同時提供適當的支持,提高身心障礙學生的安適程度,可達成適應體育「融合式」教學的實現。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UNESCO)《國際體育教育,體育活動與體育運動憲章》(International Charter of Physical Education, Physical Activity and Sport)提出「體育與運動是全人類的基本權利」,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在體育科目有學習功能缺損情形者,得以適應體育實施之。
例如董同學,為視障合併多重障礙,106學年度由中國上海盲校轉學至臺北市景興國中,開始參與融合教育模式的適應體育課程,由鄭傑陽特教教師與李渝柔體育教師通力合作,設計出同時適合特殊生與一般生的體育課程。董同學表示自己想跟一般生一樣上體育課,上完適應體育課程後,發現自己也可以做到跟其他同學一樣,覺得很有自信。鄭傑陽老師表示,經過3年的融合式適應體育課程學習,讓董同學體能變好,也變得更有自信;李渝柔老師也表示,有特教老師的入班教學,是1加1大於2的效果。
適應體育推展將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適應體育發展中心」明年1月正式成立後,期望透過中央深化至地方加以深耕,在縣市政府著手推動、大專院校師資育成、國民教育發展階段課程優化之多管齊下,使我國學校適應體育落實融合教育,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與其他人的互動機會,並求共好校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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