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對小蝦米開鍘 民眾不滿 老貓”挖”新聞
「老闆,給我ㄧ條吻仔魚,去頭去尾再幫我切對半,謝謝!」
「老闆,給我ㄧ條吻仔魚,去頭去尾再幫我切對半,謝謝!」這可不是尋常菜市場聽得到的台詞,因為看過吻仔魚的人就知道那不過是短短兩公分的小魚,哪還需要去頭去尾,豈不是太小心眼了,不過這則網路老笑話可真實的在社會上演著。
日前一個媽媽本著東西不用可惜的心情,在網路上以用不到的耳溫槍交換奶粉,卻被縣市衛生局約談,還恐遭罰三萬元;再者,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納稅人若無償將空屋借他人居住,或者戶籍借他人寄居者,必須提出無償借用契約,且需經過法院或者公證人公證之後,才可以免計租金所得收入,也就是好心將戶籍借給親友子女遷入的人要小心接到稅單了;路邊賣飯糰、雞排的小攤販,要小心隨時可能會被檢舉而收到稅單,尤其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已經走入校園鼓勵學生當檢舉高手,眼線可能隨時就在民眾身邊。
政府對小老百姓開刀的新聞不斷,尤其是國稅局的作法頻頻,面對欠稅大戶政府只敢用禁奢條款限制花費,但是對於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卻屢屢引用甚至創造莫名奇妙的法條跟解釋令來對民眾收錢,一尾小蝦米再怎麼榨油也擠不出幾滴,可是因為小蝦米好對付,大肥魚不好抓,所以只好把目標針對上千上萬條小蝦米,想盡名目的去壓榨。
人民是該守法沒錯,但是法律的基礎在哪裡?執法者有沒有選擇性的挑選法律來執行?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做過國稅局局長以及賦稅署署長,應該請歷練豐富的他來解釋租稅對於財團及小老百姓的公平性,是否真正保障到每位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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