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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6系列十六:從巴黎到蘇格蘭,格拉斯哥氣候會議談出了多少成果?

2021/11/2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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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COP26在11月13日的延長會議產出了《格拉斯哥氣候盟約》(Glasgow Climate Pact),明訂各國須在明年底前強化2030年減排目標、削減未用碳捕捉技術的燃煤發電(unabated coal)、淘汰無效率的化石燃料補貼,也終於談妥《巴黎協定》規則手冊,包括可能驅動全球碳市場的第六條(Article 6),並承諾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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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石信智)

剛過去的11月上旬,你應該在各大媒體版面看見了滿滿的COP26相關新聞,這是一場被新冠疫情延宕兩年、被認為是繼2015年巴黎COP21後最重要的國際氣候談判。

因疫情依然膠著,讓COP26成為史上限制最多、也最難參與的一屆氣候會議。但,大會最終統計,除了近200國的官方談判代表團,COP26還吸引了近5萬名來自各地、線上與線下的眾多參與者,期間於場外發起的兩次遊行,規模也都在數萬人之譜,顯見各界高度關注。

只是,頂著蘇格蘭凜冽北風和濕冷氣候,經過15天的激烈討論後,COP26最後到底產出了那些成果?

 

盤點戰果,除煤、護林、削除甲烷等皆有進展

先看最後結論,COP26在11月13日的延長會議產出了《格拉斯哥氣候盟約》(Glasgow Climate Pact),明訂各國須在明年底前強化2030年減排目標、削減未用碳捕捉技術的燃煤發電(unabated coal)、淘汰無效率的化石燃料補貼,也終於談妥《巴黎協定》規則手冊,包括可能驅動全球碳市場的第六條(Article 6),並承諾增加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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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6議程延長了一天才終於做出結論。 (圖片:聯合國flickr)

最後的分歧點,來自中國、印度、南非等國對淘汰煤炭的措辭,以至於將「逐步淘汰」(phasing out)一詞,改為「逐步削減」(phasing down)。儘管引來許多國家不滿,但無論如何,《格拉斯哥氣候盟約》已是第一份明確標示移除化石燃料的聯合國氣候協議。

盤點本屆戰果,首推囊括全球9成森林面積的120多國(印尼事後反悔)共同簽署《GLASGOW LEADERS’ DECLARATION ON FORESTS AND LAND USE》,承諾2030年不再砍伐天然林。其次是九月份由美國和歐盟倡議的《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獲得上百國響應,同意2030年甲烷排放量比2020年水準減少3成。再來是有40國支持的《淘汰煤電共同聲明》 (Global coal to clean energy transition statement)。

甚至於,會前互動冷清、名列全球前兩大排放源的美、中兩國,也在最後一刻聯合發表《美中關於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公告未來十年一起就減少甲烷、發展清潔能源、共同邁向1.5度C等目標的合作承諾。

氣候行動追踪(Climate Action Tracker, CAT)甫發布的《Glasgow sectoral initiatives currently close the 2030 emissions gap by 9%》報告,立刻換算COP26最重要的四項承諾(甲烷、燃煤、交通、護林)可能的減碳效果,估計往後每年可藉此減碳22億噸。

COP26發表的四大承諾(護林、甲烷、燃煤、交通),估往後每年可減碳22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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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CAT報告)

 

氣候融資仍未達標,但碳交易及NBS後勢看漲

世界能源署(IEA)更樂觀估計,若各國都將COP26提出的新承諾付諸實行,本世紀升溫幅度可望回落到1.8度C,距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會前發表的《排放差距報告》(Emissions Gap Report 2021),預言地球將升溫達2.7度C,已有明顯進展。

有正面成果,當然也有令人失望的未竟之功,像是吵了十幾年的資金問題。

從2009年的COP15開始,已開發國家便承諾2020年前每年供應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可是,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稍早發表的報告指出,2019年到位的資金還不到800億美元。

原本外界期待COP26能有突破,但最終也只表示,氣候融資承諾延至2025年上路,但規模加碼至5000億美元,並責成 聖地牙哥網絡 (Santiago Network) 替「災害與損失賠償機制」(loss  and damage)建立運行機制,協助脆弱國家提供更多資金和技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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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國家群最關心的災害與損失機制,今年進展依舊有限。 (攝影:高宜凡)

與此相關的則是,完成《巴黎協定》第六條的談判,深受期待能一舉打開國際碳交易市場大門。支持者認為,這條規則有機會使上兆美元的氣候資金投入各地,也能促進國際間的減碳計畫合作。但也有反對者質疑,制度本身仍有爭議,可能替特定產業開了「漂綠」(greenwashing) 或濫用碳資產的便門。

此外,「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簡稱NBS),應是另一值得關注的焦點。

會議期間,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報告《NDCs - A Force for Nature?》檢視了各國自提的NDCs(國家自主貢獻)內容,發現92%都採用NBS作為減緩或調適方案,以護育濕地、種植紅樹林、恢復海洋生態等為大宗。

儘管結果不盡人意,但無論如何,能在疫情壟罩下辦完COP26,總算為延宕兩年的國際減碳行動,跨出了新的一步,也確定了幾項大趨勢。第一,是淨零排放(net 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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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朝淨零排放的轉型步伐已確立,跟不上的國家和企業岌岌可危。 (攝影:高宜凡)

 

「淨零」大勢底定!台灣應快搭上轉型列車

聯合國統計,目前超過130個國家已提出、或正研議2050淨零排放的政策,包括非會員國的台灣在內。

為達成這長期目標,目前最需要的是2030年前的短期執行計畫,之前聯合國便高呼,2030年排放量得比2010年水準大降45 %,才可能守住1.5度C目標。因此要求明年的COP27埃及會議,須再提出更具野心的2030年前氣候行動。

不妨這麼說,即便中國(2060)、印度(2070)、泰國(2065)等開發中國家,喊出了較落後的淨零時程,但整體來說,依然無法扭轉全球走向碳中和的方向。

其次,是民間單位與產業界的響應熱潮。彙整這屆COP26見報的諸多公開倡議,從能源、交通、電子、服裝、金融、醫療、旅遊等各種產業,都提出了各自的減碳承諾與淨零排放時程,會場處處可見企業的低碳解決方案,態度甚至比公部門還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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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談判進行多年卻步履緩慢,年輕世代渴望更積極的減碳行動。 (攝影:高宜凡)

回頭看台灣,自從2015年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出長期減碳目標(2050年較2005年水準減碳50%),直到今年底才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儘管有將總統宣示的2050淨零排放寫入法案,但如何落實的減碳路徑和分階段目標,至今尚未公布。官方目前僅表示2025年燃煤發電比重降至27%、明年再強化2030減碳目標等。

另一挑戰則是,儘管並非聯合國會員,但台灣可是全球榜上有名的經濟體與排放源,且內部有蠻高比例排碳出自鋼鐵、水泥、石化、運輸等國際公認的「難減排產業」(Hard-to-abate Sector)。

今後,政府應該多善用來自產業界的減碳能量,一方面替業者回應供應鏈的綠化與轉型壓力,甚至可藉此另闢蹊徑,透過民間單位連結國際碳市場機制,讓世界看見台灣的氣候行動與減碳貢獻。

 

【參考資料】

  1. COP26官網 https://news.un.org/en/story/2021/11/1105792
  2. CAT報告《Glasgow sectoral initiatives currently close the 2030 emissions gap by 9%》https://climateactiontracker.org/documents/1002/CAT_2021-11-11_Briefing_GlasgowSectorInitiatives.pdf
  3. OECD氣候融資報告 https://www.oecd.org/newsroom/statement-from-oecd-secretary-general-mathias-cormann-on-climate-finance-in-2019.htm
  4. 聯合國氣候行動統計網頁 https://www.un.org/en/climatechange/net-zero-coalition
  5. 世界自然基金會報告《NDCs - A Force for Nature?》 https://wwf.panda.org/wwf_news/?4238891/NDCS-nature
  6. 環保署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氣候變遷因應法」https://enews.epa.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de5ace9a-814a-47cb-8273-342ec066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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