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博愛院BOT案 洪健益邀請政府官員 到中坡里開里民環保說明會 系列報導八十六
洪健益議員邀集政府官員和開發商,7/10到中坡里開環境說明會的通知書,今天做完7/8的報導,
實況錄影:公民媒體新未來─公民記者通訊社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9770
趕緊衝去開會,中坡里辦公室,已經擠爆了。我還是往裡面擠,要找到好的位置作錄影。後來有人抗議,改到松山商職去繼續開會。
會議中洪議員有提到開發商已經將6/12環境評估說明會的文件上網。
實況報導─廣慈博愛院BOT案第二回合接觸:環境評估說明會(系列報導六十五)2010-06-12 22:19:02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7944
我問開發商要資料,結果說還未上網。洪委員有提7/25(日),會開第二次的環評說明會,我質疑會有多少時間讓我們看上次提出來的問題,有沒有合理的答覆。
洪委員說資料僅是將我們的意見,提送到環評委員會去讓委員看。我不懂,為什麼答覆的資料不能上網讓我們民眾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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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qdw942PAdeY
7. 社會局副局長說本BOT案是50年,沒說的是在本BOT案申請須知第2.3.2.1 特許公司可以有優先訂約前以1次為限,期限為20年。所以財團實際上可以有70年的使用權。希望官員在說明時,應將契約內容確實告知。也凸顯出民眾沒有 政府與開發商完整契約書時,是沒有對等資訊來作意見表述的。個人尚未取得全份完整契約書,根據契約書1.1.1
契約包含
1. 申請須知上範本的契約書制式契約標準資料,及其附件(無)。
2. 其他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確認列入本契約文件者(無)
3. 投資執行計畫書(無)
4.申請須知暨其澄清釋疑與補充、修訂文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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