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與非法下載氾濫
文●攝影/陳淑沁在馬來西亞的夜市裡,販售盜版電影和唱片的攤販是隨處可見的,人們只要以八十元就能購得一張光碟。李志源表示,這種不良風氣是在大馬一九九七年金融風暴後開始盛行,消費者會為了省錢而購買品質較差的唱片。
針對盜版唱片猖獗的主因,李志源將之歸納為:第一,政府並不積極教育人民有關尊重版權的重要性;第二,紀律部隊的取締行動無法遏止盜版商;第三;大多數的消費者因為正版與翻版唱片的價錢相差甚遠而選擇劣等唱片。以上種種的因素所造成的相互作用,不但助長購買盜版的風氣,也帶來唱片業的浩劫。
盜版活動猖獗,對唱片公司和歌手帶來沉重的打擊。李志源分析,由於唱片公司和歌手的收入失衡,就算歌手的主打歌非常火紅,可是收益往往不成正比。在惡性循環之下,唱片公司受限於經費的流通,只能為有銷售保證的歌手出專輯。至於其它很有才華而唱片銷路不理想的歌手,往往就會首當其衝,進而被市場淘汰。
在唱片公司無法賺取多余盈利的考量下,導致宣傳費和製作費皆能省則省。李志源接著說,對歌手最大的傷害就是自己的作品不受尊重,因此他們最忌諱大眾透過不法管道去欣賞音樂。
大馬製作人管啟源覺得,光靠法律和自覺改變的消費者來解決盜版問題是緩慢而疲弱的。唱片業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推動法律和管理制度,才能更快的為自己樹立長期有利的法律保障和社會環境。然而,各種的措施需要大量的資金作為後盾,但盜版業卻嚴重打擊資金的匯流,使唱片公司的盈利受損,更不要說推動什麼活動了。
網路的發達為人類文明和傳播方式帶來革命性的改變,卻也創造有心人士犯罪的溫床。網路下載影響唱片的銷售量,也衝擊傳統唱片業發展。楊智中表示,數字信息技術的發展讓音樂可以輕易的被複製,轉載的和傳播。在這些過程中,基本上沒有成本和音質的損失,實際上就是變相的盜版。
由於傳統唱片的音質是MP3在短期內無法趕上的,所以唱片公司仍擁有足夠的財力,藝人和行銷渠道來進行宣傳,刺激消費者購買正版光碟。
雖然樂壇飽受盜版唱片和非法下載的摧殘,可是三位創作人不約而同的表示大馬中文樂壇還是有希望的。楊智中讚賞新生代的創作人總是帶來出人意表的驚喜,他們必定能為中文樂壇帶來新氣象。
大馬音樂人在有限的市場下默默耕耘了許多年,就是希望中文樂壇能在艱鉅的環境仍能茁壯成長。隨著大馬歌手在海外傑出的表現,相信他們的實力已經受到亞洲中文樂壇的肯定,讓馬來西亞的音樂流傳到世界的各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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