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保局硬拗拆除地上物不需通過環評 系列報導八十一
寶寶於2010-06-25到台北市政府遞送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
忍無可忍告上官府,廣慈博愛院BOT案違法動工房舍幾乎拆除殆盡 系列報導七十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8866
但在記者在「廣慈社福園區案 先破壞、再環評 北市府違法」
http://e-info.org.tw/node/56912
採訪到環保局,環保局對此表示,「開拆並非開發行為」,廣慈園區現場只是拆除地上物,廠商只要申請建管處的拆除執照就可進行,不需通過環評。
可是一個需要環評的現場,在拆除地上物時,勢必會對環境有所衝擊,理至意明。
廣慈博愛院BOT案到底台北市政府有無違法?關鍵法律在於施工前的定義為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曾有這樣的文件:
照片
所謂施工前,指地表整地、雜物清除、樹木遷移等工程行為之前。
台北市環保局怎可硬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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