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自嘲遭檢察官胯下之辱五年
5月21日由台大刑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教授擔任召集人,以「社會矚目之司法改革診斷書」為主題,邀請學者專家、法界人士、資深媒體人與司法案件當事人,探討民主國家的刑事正義,是本質的改造,抑或形式上的敷衍?共同為台灣司法進行把脈。以「快、狠、準」經營手法聞名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再度語出驚人:「從頭到尾檢察官一路違法,包括教唆偽造文書,在這個檢察官胯下我爬了五年,受盡屈辱!」資深媒體人范立達以曹興誠和艦案為例,表示司法改革議題,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不會知道那種慘痛的教訓。近來諸起備受社會矚目案件,除了聯電和艦案,還包括台中竹竿性侵女童案、空軍作戰司令部的謝姓女童姦殺案等,經監察院調查指出檢、警、調蒐證輕率,不法刑求取得自白等駭人真相。現場專家學者對於台灣司法嚴厲批判,並呼籲全民一起糾正司法亂象。
5月21日由台大刑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教授擔任召集人,以「社會矚目之司法改革診斷書」為主題,邀請學者專家、法界人士、資深媒體人與司法案件當事人,探討民主國家的刑事正義,是本質的改造,抑或形式上的敷衍?共同為台灣司法進行把脈。以「快、狠、準」經營手法聞名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再度語出驚人:「從頭到尾檢察官一路違法,包括教唆偽造文書,在這個檢察官胯下我爬了五年,受盡屈辱!」資深媒體人范立達以曹興誠和艦案為例,表示司法改革議題,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不會知道那種慘痛的教訓。近來諸起備受社會矚目案件,除了聯電和艦案,還包括台中竹竿性侵女童案、空軍作戰司令部的謝姓女童姦殺案等,經監察院調查指出檢、警、調蒐證輕率,不法刑求取得自白等駭人真相。現場專家學者對於台灣司法嚴厲批判,並呼籲全民一起糾正司法亂象。
近期因和艦案於法庭憤而退席的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因和艦背信案被起訴而開始研究六法全書,在訴訟過程中他也發現了許多司法上違法濫權的問題存在,很多地方跟我們的常識與邏輯都相違背。針對和艦案他認為,「表面上這些檢察官是依法論法,但是實際上從頭到尾檢察官一路違法,包括教唆偽造文書」,背信罪是二審定讞不能上訴到最高法院,那為何還可再上訴又發回更審,根本明顯違法,最高法院居然也這樣違法,這是很可怕的事情。「在這個檢察官胯下我爬了五年,受盡屈辱。」他指出,民眾對司法的不滿是很普遍的,「現在司法的無能,是司法人員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很多檢察官對司法體系不尊重,對我們的法不尊重,這是最大的問題,是檢察官、法官踐踏自己的司法尊嚴。」
「檢察官敗訴就是誣告,誣告怎麼可以一直告,在國外檢察官敗訴就不能再告了」他說,檢察官上訴理由是說法官違背法令,所以檢察官上訴被發回更審,便是法官違背法令。誣告的沒事,違背法令的沒事,就是被告在這『司法絞肉機』裡被絞,這公平合理嗎?所有司法人員怎麼樣都沒事?「司法人員一直違抗退場機制,其實只要抓住幾個公然違法的犯罪事實重判一下,比退場還要好。」最後他呼籲大家要走出來,對不合理的事情抗爭,慢慢就會走向合理,如果大家都自私懦弱,都想別人去抗爭,那司法就沒辦法改進,大家要一起來糾正這個現象!
與會的資深媒體人范立達指出,司法改革議題,如果不是親身經歷,自己被折磨過,不會知道那種慘痛的教訓。他說曾經有一個檢察官起訴一位公務員貪污及偽造文書,只是因為他把職務上掌管的公文書影印帶回家,檢察官認為他影印的文件叫做偽造文書,而用公家的紙影印帶回家叫貪汙,因而求刑十二年。除了這個案子外,這位檢察官從未因同樣的案例求處任何一位公務員,事後這位檢察官並未被以「濫權追訴」罪懲處,反而現在是在高檢署,官做的好好的。
「但是當考績法修正案要將檢察官、法官納入3%的淘汰範圍,結果檢察官與法官遇到與自己權益相關的事,便跳起來叫著要申請釋憲」,范立達又說,因為憲法有保障法官的終身職,不受3%淘汰的限制,當他們遇到對自己權益有利的,便非常積極的爭取,然而他們卻忽略了憲法也對人民權益有人身自由等等的保障。「司法官對待自己與對待別人,心態為何差這麼多!」范立達感慨的表示。
范立達最後指出,「刑事妥速審判法」若要達到速審的目的,應規定,若一審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不得再上訴,因在起訴前代表國家的檢察官已經極盡全力證明被告有罪,但是還是沒有辦法證明被告有罪,被告沒有告檢察官濫權追訴、檢察官不被處份就已經不錯了,怎麼還有臉上訴?「刑事訴訟法如果能夠修正,一審判決無罪就不能上訴,檢察官在起訴時就會很小心、很謹慎,沒有保握不敢隨意出手,如此一來根本也不需『速審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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