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受理申請
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受理申請
長期以來,原住民在社會上仍屬經濟弱勢,為減輕原住民負擔,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爭取經費專供本縣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申請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
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表示,本次受理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申請案之期限至6月15日止,其中申請建購住宅補助者,除了所建購的住宅未逾二年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1、本人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用住宅;2、從未曾接受政府購屋補助。另外,如果是申請修繕住宅,申請的條件是自用住宅屋齡需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衛生設備欠缺。
原住民處進一步說明,如經審查核定,建購住宅可獲得15萬元補助;修繕住宅,最多補助10萬元。而所謂中低收入戶認定標準是以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規定之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
詳細的規定以及相關申請表件,請至詳細規定及申請表格下載,請參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http://www.apc.gov.tw/main/或屏東縣政府http://www.pthg.gov.tw/planibp/Index.aspx瀏覽及下載,並請填妥表件向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如尚有疑問,可洽原住民處業務承辦人曾金花(7320415轉3811)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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