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校園吸收眼線 『萬年不死稅單』滿天飛
據統計至90年6月止納稅人提請復查案件中,有高達54.3%被更正註銷。而自98年1月21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8條,納稅義務人因可歸責於稅捐稽徵機關之錯誤而溢繳之稅款,一年多來,全國共有6,822件,退稅金額約2.5億元、退稅利息則有1億多元,稅單錯誤率之高可見一斑,是國人愛逃漏稅?或是稅捐機關濫開稅單?
據統計至90年6月止納稅人提請復查案件中,有高達54.3%被更正註銷。而自98年1月21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8條,納稅義務人因可歸責於稅捐稽徵機關之錯誤而溢繳之稅款,一年多來,全國共有6,822件,退稅金額約2.5億元、退稅利息則有1億多元,稅單錯誤率之高可見一斑,是國人愛逃漏稅?或是稅捐機關濫開稅單?
5月13日立法院舉行第7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議,與會立法委員針對稅制改革、訴願制度、欠稅問題...等對財政部提出質詢,財政部由李述德部長率台北市、高雄市與北、中、南區五大國稅局局長進行業務報告及備詢。其中楊瓊瓔立委並於質詢中播放台北巿國稅局凌忠嫄局長在校園鼓勵學生檢舉逃漏稅影片,並質詢李述德部長:有沒有鼓勵檢舉?這樣鼓勵學生來檢舉適不適當?此一議題也備受其他立委關注。
質詢委員之一的楊瓊瓔立委肯定李述德部長在任內解決了民眾困難,達成政府的三年政策,其中欠稅分期付款,讓國庫大概增加了幾十億以上,是德政之一。但是在核課企業稅務時,因行業不同,「同業利潤標準」核定的不合理,又不採信業者提供之數據,也造成許多民怨。楊瓊瓔立委希望稅務一切公平、公正、公開,同業利潤標準應再做市場訪視。
最後,楊瓊瓔立委在現場播放一段最近在YouTube網站流傳的影片,內容是台北巿國稅局凌忠嫄局長在政大演講時,高唱「你是我的眼」,並鼓勵學生當國稅局眼線,檢舉逃漏稅。楊委員問李述德部長:鼓勵學生檢舉你覺得有效嗎?「你是我的眼」。你認為鼓勵學生來檢舉適不適當?李部長回應:方法上要檢討一下,對象我們要考慮,只是做租稅的宣導。
楊瓊瓔繼續追問:國稅人員都沒在查,鼓勵檢舉有獎金,如果是一般社會
人士還可以,這是學生欸!稅的立場應該站在公平、公正、公開,要輔導企業,應該是大家互相合作。如果立場通通以檢舉,我看台灣的稅務會更糟糕,何況是在學生的講座。楊瓊瓔立委最後語重心長的希望,並拜託李述德部長與國稅局,要用合理的溝通,站在輔導的立場,希望能夠簡化程序,因為一直擴大下去,會影響企業商譽,是很嚴重的問題。
針對極具爭議的鼓勵檢舉逃漏稅作法,羅淑蕾立委也表示:檢舉獎金應調降,有些已經變成職業檢舉人了,他檢舉幾件裡,只要有一件中了,結果變成鬥爭的工具,合夥人撕破臉吵架時,就來檢舉,你們就要查半天,鼓勵檢舉是不妥當的,還要加上罰則才公平,檢舉如果不是事實,那檢舉人是不是要負責任?羅淑蕾立委認為應設立罰則遏止一些亂檢舉、亂處理的不實檢舉。
羅淑蕾立委對於李述德部長曾說的『政府扣稅要心安理得,人民繳稅要心甘情願』讓她很感動,但是財政部下面很多單位並沒有做到。納稅義務人的權利保障並沒有很完整,很多稅務的稽徵、執行,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羅淑蕾說:我們一再強調實質扣稅原則,很多稅都莫名其妙產生,很多人也繳不起。用銀行存款作為逃漏稅依據,是有問題的,哪一筆錢存到戶頭若是講不清楚,就變成當年度所得,我是很反對。剛剛有人提到檢舉,要提供資料一定是假假真真,你們就把檢舉人提供的資料當作聖經、寶典,你們在查核時也不管,就要人走行政訴願、救濟,打了這麼久,速審法是說幾年沒有處理就勾銷,是不是也能這樣處理呢?
羅淑蕾進一步指出,拖上十年的稅務案件就是有爭議,也有模糊空間,也不能斷定有罪無罪,沒有辦法解決,造成納稅義務人與稽徵人員的困擾。並建議李部長想辦法用法令來處理,比照速審法,幾年沒有處理就勾銷!李部長回答:簡化是必要,事實的認定,如果有明確標準的規範,行政人員也有依據。
田秋堇委員也表示:公布的欠稅將近一千三百億,我接到很多「萬年不死稅單」的投訴,連跟馬英九總統長期友好的陳長文律師都因被錯誤課稅長達十五年,而寫文章表達我國租稅人權仍不受重視。
她並提出延宕十多年的太極門稅務案件指出:如果欠稅問題是從刑事案件而來,這個刑事案件從一審、二審、三審都確定無罪,判決書裡面講明了沒有詐欺、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沒有逃漏稅,那根據刑事案件而來的稅務案件,是不是應該撤銷?訴願委員會五次撤銷,最高法院判決國稅局不法,撤銷原處分,但國稅局還是照樣開單。你們的稅捐人員是凌駕於司法之上,稅單一再復活,這是萬年奇觀啊!
在司法院的調查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行政訴訟六成以上是稅捐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人民獲得勝訴的比例平均不到1成,最低的一年勝訴率只有1.3%,可見一旦被國稅局開單,納稅人不服處分,要想打嬴官司是難上加難。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曾指出,行政命令受大法官作違憲審查最多的就是稅務行政命令,再加上獎金制度的推波助瀾,讓浮濫開單的弊端更形嚴重與頻繁。
從復查、訴願到行政訴訟,對納稅人而言是漫長折磨。再者,行政法院缺乏具稅法素養之法官,在審判時多會支持稅捐機關的核定,人民往往是輸家。行政訴訟若勝訴了,原處分被法院撤銷,但國稅局又重核復查決定,重新再加加減減開出很難看懂的錯誤稅單,就這樣一再循環,「萬年不死稅單」就永遠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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