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個山也會被搶、被綁 連山域也不平靜乎?
爬個山也會被搶、被綁 連山域也不平靜乎?
古有綠林搶劫財物之說,尤其是古典章回小說都這樣寫的?沒想到,民主的台灣在山區竟然發生這種狗屁倒灶的宵小行為,除了給予公幹之外,法律更要嚴加制裁!山域本清靜,本該來去自如而無罣礙,如今宵小落到如此田地,真也嗚呼哀哉!
日昨(2021.03.23.)自由時報載,「彰化縣二十多歲夏姓男護理師,獨自到南投日月潭風景區的金龍山健行登山,遭兩名歹徒持槍打劫挾持,惡劣的歹徒還扒光夏男衣服,將他綁在偏遠的卓社林道樹上,夏男獲救雙手仍綁著束帶,僅穿一件四角褲,極為狼狽,警方昨在埔里逮捕嫌犯涂姓男子,並持續追捕另名同夥到案(已投案)。夏男十九日前往魚池鄉金龍山登山健行,卻遭兩名身材壯碩歹徒持手槍挾持,不僅搶走現金一千四百多元、金融卡、手機,還逼問取得提款密碼盜領四萬多元,夏男的轎車也被歹徒開走。行徑惡劣的歹徒還以頭套蒙住夏男頭、眼,再用束帶綁住雙手,最後將夏男押走,載至仁愛鄉中正村偏僻的卓社林道,扒光其衣服將人綁在樹上,被害人自行掙脫後,在山區徒步走了九小時(應該是4小時)下山,飽受驚嚇,向部落居民求救。」
這則「持槍搶劫擄人」的新聞看在登山人眼裡,眼睛真的會冒煙起火?拳頭也硬得浮青筋?還好被害人從樹上掙脫後,還走了4個小時下山才能求救,算他命大,否則僅剩一條內褲被綁在山區的樹上,大概一個晚上就出人命了?這兩位宵小搶匪不該以殺人罪起訴嗎?難怪南投縣長林明溱在縣務會議上會痛罵歹徒可惡,林縣長指出,「這兩名歹徒尋找落單健行民眾,用頭套蒙住被害人眼睛、還捆綁在樹上丟包的作案手法相當可惡,嚴重破壞縣內旅遊觀光安全。」民眾的登山健行及旅遊觀光安全,誰來保障?
其實早在2019年4月7日晚上約9時左右,於台北信義區的象山步道,一對約20歲年輕男女相約運動看夜景,由於地點人煙較稀少,當時只他們2人在場,沒想到卻遇見一名身穿風衣戴口罩的中年男子,手持水果刀要2人將身上的財物交出來,還緊抓著男生的手恐嚇:「不給錢,就被捅!」嚇得兩人將身上的700交出,嫌犯得手後離去。可見這些不知好歹的搶匪這種「暴力性的財產犯罪」,影響社會治安、威脅登山安全甚大,嚴重造成登山客財產和身心極大傷害,應予以嚴懲!
大多數登山客爬山時不會帶太多錢財,身上也沒啥值錢行頭,搶匪似乎「找錯對象」?為了區區幾塊錢而犯上「結夥搶劫」罪名,實在「得不償失」?結夥搶劫的刑度不輕,這幫搶匪也太腦殘、太小兒科了?你登山若遇到了類案,怎麼辦呢?
一、不管身處何方,只要落單且在人煙稀少之域,都得提高被害意識的警覺,此為防搶劫之基本認知。近處若有非登山者且形跡可疑之人靠近,都要及早因應而迅速離開。
二、登山時不要帶貴重行頭在身,如名錶、金項鍊等值錢財物,另如開名車停在登山口,有時車窗也會被宵小破壞,車內物品會被掃光,甚至車子會被惡搞毀容?
三、若登山時你非得帶這些貴重行頭在身,最好先對這些物品「拍照存證」,萬一爾後有認領贓物時,方便指認。
四、獨自登山時,身上最好帶著無線電對講機,若發現有非善類人物接近時,拿起對講機假裝大聲通話,讓可能的歹徒知道你的隊伍夥伴就在附近,多少有點「心理戰」的作用?至若身上帶哨子,當然也可能有類似「效果」?
五、前述作為都沒用,且已遭暴力挾持時,最好不要和搶匪起衝突,再伺機行事,最重要者就是避免自身被傷害!若可能,要暗暗地把搶匪的「特徵」記下來。若登山背包內有無線電對講機,在獲得人身安全時,立即對外通聯,利於就近攔截歹徒!
「綠林中非豪傑托足之處。公等今後可各去邪歸正,勿自陷其身。《三國演義》」刑法第328條就明白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奉勸「現代綠林」們歹路不可行!早日,改邪歸正,勿自陷囹圄!登山客爬個山搞到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的窘況,真也是民主台灣的嗚呼哀哉!
~ 百岳老查 2021.03.30.
附 記:
本照片均引自「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是坐落於南投縣魚池鄉的金龍山(標高820M),擁有雲海、琉璃光、曙光晨曦等迷人景致,更是中部地區首屈一指的低海拔迎曙光勝地,尤其為愛好攝影者拍攝日出、雲海的好去處。此區會發生結夥搶劫,尤其把登山客誤認為「肥羊」,實在太有眼無珠,也太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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