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封溪 設柵寨強收過路費 不會太離譜嗎?
封山封溪 設柵寨強收過路費 不會太離譜嗎?
※ 也許這個世界上沒有不愛財的人,尤其是當一個人窮困潦倒的時候,對金錢的渴望就會更加強烈。如何獲取財富,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方式和手段,有正當的,有不正當的,有合法的,有不合法的。所以佛說:「如法求財,不以非法。」星雲法師 ※
何時台灣的鄉公所權力變得這麼大?大到說封路收過路費(美其名叫清潔費)就可逕自公告收費?大到說每日管制讓多少人進出就只那麼多人進入?大到鄉自己搞個「自治條例」就可以「依這條例之法」來管制人數及收費?屏東縣乃封路封溪管制收費的最大縣?檢視今日,整個屏東縣有在設柵管制哨收費的景點、部落或道路有多少?全台灣就屏東縣最聰明、最敢?位處台灣尾的純樸鄉鎮,何時變得如此不堪?全國喜好郊野行山踏青的民眾,還要、還能忍氣吞聲的讓其予取予求嗎?
屏東縣「屏專五道路」雖有其當初改設專用之必要,但隨著台灣山林管制措施的鬆綁,及全面性的「向山致敬」的管制措施大解放。縣府理當檢討其轄內之相關管制地區其管制之必要性、合理性、時宜性?進而配合中央政府政策廢止管制之種種過時作為,還山、還溪、還路於民!只可惜,縣府怠於任事捨此不由,繼續由地方鄉鎮部落社區競相設柵管制,收取過路費?類此政治人物或地方首長不該掃入歷史的垃圾桶嗎?
日昨(2021.02.08.),聯合報載,「屏東縣瑪家鄉屏專五道路爭議不斷,瑪家鄉公所去年通過屏專五道路自治條例,條例規範進入屏專五道路要對人員收清潔養護費用30到80元不等,引來山友反彈,部落也有反對聲音,縣府退回請公所重新修正。公所今年1月再修訂自治條例,將另訂收費標準,開放專五道路前半段讓山友登山,送縣府核備中,但鄉公所趕在過年前舉行啟用典禮,開放遊程預約,限額250人。屏東縣府指出,自治條例尚未核備,公所不宜有任何的管制措施;部落族人批公所『急就章』為什麼不等配套措施完備後再開放。」試問:
1.屏東縣瑪家鄉首長是吃了熊心豹子膽嗎?縣府尚未核備通過的案子就直接在2月9日硬幹執行了?這個未核備完成的鄉「自治條例」,有什麼法定效力?鄉長所為何事,要違法硬幹嗎?小心俗諺「吃緊弄破碗」的警惕!
2.原本是瑪家鄉瑪筏道路(瑪家部落到舊筏灣部落),縣府在2016年公告定為專用公路。但事過境遷,這些年來整個政治及生態環境氛圍變化甚大,何以縣府不將此「專用道路」回復為一般道路?以防止部分人士對設柵收費的「非分」之想?縣府啊,醒來動一動吧!
3.《公路法》第2條在名詞定義中的「專用公路是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專供其本身運輸之道路。」重點在「專供其本身運輸」之用,何以公所現在將其變相為「觀光旅遊」道路之用?原先所謂的「專用公路」已名不符實,縣府不該將其廢止,改回原先的一般道路嗎?
4.屏專五道路從禮納里部落到原鄉瑪家部落,全長8公里,是通往原鄉部落的唯一道路。沿線經過熱門的白賓山、北葉部落舊遺址、原鄉瑪家部落、「千年古城」的舊筏灣部落。就因為有這些原鄉景點,鄉公所就拿翹了?對登山客、遊客予取予求?這是原鄉部落跟公所共同決定的嗎?時代不一樣了,劃地為王、設寨取財與民主法治時代絕不相容?
5.「公所仍趕在9日啟用,在禮納里部落設置管制站,每天限額250人,採網路預約制。」既然部落及公所如此蠻幹,呼籲山友及旅客們有點骨氣,讓這些部落人關起門來,自己去「孤芳自賞」吧!
6.該公所還在路口設牌警告擅入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1條:「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意味著這個區域已淪陷?國人想進去者得依其「規定」乖乖掏錢並上網預約?否則連門都沒有?這個無本生意,全國各鄉鎮怎都沒想到?
嗚呼!屏東縣近年來接連大搞其「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就在路口設柵寨管制,進而向遊客「強」收過路費或清潔費?高度懷疑中央政府官員睡著了嗎?地方縣府默許縱容了嗎?百岳老查曾對屏東縣此亂象寫說,「山客傷心山被綁,群山設柵收錢忙,綠林打劫古今同,屏東如今無『法』擋!」屏東縣及中央都是所謂的「綠色執政」,如此的「取財無道」就是該黨執政自詡的「品質保證」嗎?佛說:「如法求財」,若不如「法」取財,檢調單位不該辦人嗎?
~ 百岳老查 2021.02.18.
附 記:
「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論語》」意思是說,富有和尊貴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當的方法得到富貴,不可享用。都解嚴數十年了,尚有31個原鄉未解除山地管制區,這有道理嗎?原鄉發展觀光,正正當當的經營,不要走這種無本的旁門左道取財方式?全國老百姓看在眼裡恨在心裡!物必自腐而後蟲生,部落族人尤其要自清,絕不能讓鄉公所這樣蠻幹,壞了國人對原鄉部落的良好觀感?本照片引自2021.02.08.聯合報(記者劉星君/攝影),是屏東縣瑪家鄉專五道路,設置相關告示牌,部落族人批相關配套未完善,公所急就章要啟用。
百岳老查回應1:
屏東縣瑪家鄉的山地管制區(含經常及特定管制區)是根據哪一條法令要在網路上向鄉公所預約申請才能進入?《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第十條及十一條,都指出:「向警政署或該管警察局、警察分局、分駐所、派出所或國家公園警察隊、小隊申請山地經常管制區入山許可證」。第二十三條載明,山地管制區內,凡已完成開發,或因交通設施等情況改善,對治安及軍事安全無影響之地區,得報由警政署函送軍管區司令部轉呈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核定公告,調整為山地特定管制區或撤銷管制。而第二十六條就說明了本入山申請所需之經費由警政單位編預算執行。
試問:瑪家鄉公所依什麼法要網路預約入山、入山要收費?屏東縣政府為何不辦理轄區內山地管制區之「管制撤銷」?
百岳老查回應2:
山友黃小姐在百岳老查的臉書留言說:「哈尤溪今年改要跟大武鄉公所預約申請,在部落搭車溯溪來回5小時費用收1900,真的貴桑桑~感覺鄉公所和部落社區發展協會共享這豐厚的利益。本人覺得如此的昂貴收費非常不合理,沒預約申請還 止進入,違者會被罰款真是豈有此理。」百岳老查回之曰:
黃小姐所言甚是!關於哈尤溪不合理擅自管制且胡亂收費問題,百岳老查曾在2020.03.16.寫一封公開信給蔡總統和蘇院長,向兩位均來自屏東的國家頭人說明,屏東縣接連燃起「圈地撈錢」的烽火,引發全國愛好山林野溪旅遊者之怒吼!只可惜,政府高層似乎耳不聰、目不明?任由此惡風滋長,而且越來越離譜,越來越明目張膽!這把怒火,似有燒向綠色執政功德林之勢?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至盼蔡總統、蘇院長且莫輕忽!且記,政權得之不易,最要念茲在茲,經之營之!千里馬被一個胡亂管制收費之草環給絆倒,殊不值得! 百岳老查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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