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菸商故技重施,釣蝦場行銷菸品
董氏呼籲~各縣市衛生局加強取締,菸商勿以身試法!
菸商竟趁寒假期間,鎖定老少咸宜的各大釣蝦場以進行低價進口菸的行銷,藉著菸促人員與釣客玩遊戲抽獎贈送菸品,甚至提供試抽服務。董氏指出~菸商故技重施,藐視《菸害防制法》禁止菸品廣告以及室內公共場所禁菸規定,早在6年前其違規促銷菸品行為就已遭台北市開單處罰,豈料沉寂多年後竟然轉換不同縣市,再以同樣手法到闔家休閒的釣蝦場違規行銷菸品,顯然菸商根本罰不怕!請政府一定要處以最高2500萬元罰款。據了解,新北市衛生局已積極派員蒐證,絕不會讓菸商有機可趁。董氏呼籲~年節《菸害防制法》不放假,請各縣市衛生局加強取締,菸商勿以身試法!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菸商趁寒假期間,鎖定各大釣蝦場舉辦促銷菸品活動,首先會請一組人與釣客玩互動遊戲;接著另一組人會依照釣客需求,提供不同品項的菸品,讓釣客試抽;最後邀請釣客下載活動的APP,加入會員以參加抽獎。林清麗進一步指出,一整套有系統的方法進行菸品行銷,其實早在6年前,菸商就在台北市各大釣蝦場運作過,也已被處罰,現在竟是換個縣市繼續違規,這只是冰山一角,請各縣市衛生局加強取締,讓菸商無機可趁!
圖1:菸商六年前在釣蝦場促銷菸品違規受罰,現又故技重施。圖片由董氏基金會提供。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表示,菸商藉舉辦活動廣告促銷菸品,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第八款之規定,依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應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而釣蝦場也應該被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釣蝦場是禁菸場所,違規在釣蝦場內試抽的民眾,也已觸法,應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之罰鍰。游開雄強調,該菸商6年前就以同樣手法違規觸法,現在再次被檢舉,完全無視台灣的菸害防制法,政府應對其處最高2500萬元罰鍰。
圖1:菸商六年前在釣蝦場促銷菸品違規受罰,現又故技重施。圖片由董氏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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