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的管線圖資,管線不公開不受監督,故意隱匿顯得更有問題!
漏洞百出的管線圖資,管線不公開不受監督,故意隱匿顯得更有問題!
●公民記者humanrights報導
記者基於「政府公開資訊法第一條」之立法宗旨,全力監督政府公權力不彰之缺失。針對公法保障的權益被公權力侵害的民眾,報導發聲並 追蹤直到改善為止。
本文是記者,所進行的調查和研究,發現諸多詭異狀況, 特將查察資料發文報導!
✔ 近期高雄氣體逸漏,拖拖拉拉延了幾天,看來高雄民眾都嚇死,唯獨高雄權責的公務機關完全不怕死。氣體業者都號稱有精密管控逸漏的系統,卻查不出哪裡逸漏,這種管控有啥用呢?號稱接地氣的執政團隊,永遠接不上地氣,令人太失望~
北市管線密度最高,政府對『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的危機意識和戒慎恐懼感,究竟有否提升,端看『管線圖資全國禁查』,就可以明嘹「說一套作一套」的狀況了
https://urbangis.kcg.gov.tw/UBA/web_page/UBA010100.jsp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管線查詢系統
https://ops.kcg.gov.tw/khpipe/default_c.aspx
✒➠ 無法顯示天然氣管線 (全國天然氣管線都沒有公開,違法敷設怕被民眾抗議,中央地方一起欺瞞全民)
https://www.ngasgis.tw/ngas_mob/ngaslogin?ReturnUrl=~%2Fngasmain
註冊 https://www.ngasgis.tw/ngasgis/ngassignup#
圖資流通供應
https://landp.kcg.gov.tw/gis/inside.php?nid=422
公共管線
http://duct.cpami.gov.tw/pubWeb2/Util/P1_0.aspx
2015/12/05 經濟部能源局【油氣管線圖資管理系統維護及輔導與查核(99年完成建置)】
https://energymagazine.itri.org.tw/Cont.aspx?CatID=16&ContID=2639
調查和研究
國外NPMS可以提供民眾查詢,國內自75年起規劃之「國家地理資訊系統」,然「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系統」卻是不准查看。建置不合格的錯誤資訊系統,公務從業員也看不懂,正好圖利資訊業者和管線業者。
記者親自操作及查看後的心得,瀏覽數少,移動地圖慢到不行,不能查詢細節,資料量少,只限業者,這種系統的總評是「確實非常好賺公帑標案」。
「公共管線」系統是用全民納稅財建置的,本來該是業者自己建置,並在政府的法令規定下,必須完整公開佈線圖資和相關管線資訊,讓用戶及全民得以知道且清楚管線佈線,進而全民監督和政府緝查。怎知,搞得政府花大錢,幫管線業者建置圖資系統,卻又不准全民查,這種系統太詭異了吧!!
「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系統」串接各地方政府,各地方政府又各自規畫不一致的管線圖資系統,整體看來中央統籌的思維也太過寬鬆,在規格要求上也顯得非常有問題。
➠全國管線圖資,這種系統一次性招標即可,怎會是各地方政府各自招標呢? 資料表多一個欄位「地方政府」別,建置後,權限鎖定「地方政府」,再依不同權限之設定,提供登入者可操作的權限和內容,管線圖資系統共享,即可節省高額的建置成本和維護費用及人力資源,若考量資源效能就分算資料,以現在的資訊效能,不解為何還用十年前的思維在建置管線圖資系統呢?似乎不見資訊技能之進步及提升。
看來我國政府的執政者,沒有先見無法推估,只會「花大錢」卻是建置個「高價又不受監督」的系統。
了解「資料正規化」的人,絕對不會採行目前「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系統」放任各地方政府各作各的的作法,沒有多層式概念,執行速度慢,這樣的成果,驗收撥款都顯得非常有問題。
記者查得審計及各機關,年報成果,都覺得「瞎到爆」。猶如公務出遊團的「考察成果」,只修改「標題名稱、日期、地點」等資料,就能撥領公帑,一堆「老王賣瓜自賣自誇」的大成果(夭壽讚),還真好意思的提出報告,真當民眾沒人在關注咧! 因此,「一分一毫」的公帑支出,都得受全民監督。
我國號稱政府組織完善,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公法執行,都可提出預算來滿足所需經費,國家經費來源(1)全民納稅(2)變賣 國家資產(3)國營所得等,另地方政府亦有可自主裁決的變賣資產和地方稅收等。這些足夠的經費支付之執行成果必受監督及成效評估,可惜地方政府審計陣亡,中央審計也同步陣亡,否則弊案重重為何可以無視呢? 好比記者提出的騎樓整平,至今沒有審計機關提出過糾正違失。
管線氣爆重大隱憂,及現有案件判決結果都是不利民眾,如下
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審簡字第1182 號刑事判決 」,公訴權在檢察官手上,無視天然氣事業法第56條之規定,輕判結案。
➠個人見解是被故意掩蓋了,怕全民太關注天然氣管線亂敷設的問題,進而要求全面查察,一 旦查下去,業者應該會全部倒閉吧~(除中油國營外,中油即便要改善也是使用公帑,算是全民買單)。
2、高雄氣爆 尚可上訴
✔高雄氣爆案二審判決結果大逆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定過失責任在高雄市政府未善盡監工、驗收管線工程之責,改判市府三官員有罪、廠商無罪。
➠高雄氣爆判決真的非常有爭議,官商連帶責任制「廠商無罪」簡直太扯了。
109.09.09高雄氣體外洩問題,至今已經靜悄悄無聲了,危機解決了嗎?.......不知耶。根本問題該是將高雄重置規劃,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方式解決老舊管線已存在的困境,最好的辦法就是落實將大社降編為乙種工業區的方案!
T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