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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獎賞 我的山難搜救生涯會自在許多?

2020/06/22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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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獎賞 我的山難搜救生涯會自在許多?

 

※ 基本上你的裝備必須能夠在山區獨立生活三天到五天,必然是重裝出發,所以,絕對不是像電影裡面藍波的打扮!尤其是台灣的地理特性山高水深瀑布多,除了一般的登山裝備外,還要配備通聯設備、溯溪裝備、攀降裝備,冬季甚至於還要配備冰雪地攀降裝備,這些特點你更可以看出,山域搜救員和陸域搜救員是完全不同的。(搜救界教頭徐三少前輩) ※

 

搜救不為利益謀,旨在救人不居功、但開風氣不為師?心若無所求,則生活較容易趨向平靜、安詳、達觀與超脫!當一位自願且稱職的搜救員,「無所求利」則是經過理性思維後所特有的一種「境界昇華」。簡言之,即是看淡一切金錢利益的交換與糾葛,尤其是深刻體會出受困山林的苦主及其家屬之感受、處境。只是,搜救一旦沾染上銅臭,其調性似乎已有些許走樣?搜救英雄們,腦裡眼中只在意於最短時間內能否把人找到,以解人倒懸之苦之痛!若突然殺出個「獎金」這乙節,真的是「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

山難搜救,真的是一步一腳印,在搜救操作中,每個人經由耳聽、目視、手觸、心感和體覺,去接觸、感知、研判、選擇環境中所透出的種種訊息和蛛絲馬跡,搜救者進而加以整理、歸類、註記等,以便收勤時向指揮中心匯報搜尋情形,以為隔日擬定搜救新方案之參據。每位搜救員本著人溺己溺之愛心及工作態度,積極面對每一次的任務遂行,默默的做,無怨無悔,目的就是希望失蹤者早日得以脫困、亡故者早日得以歸家安息!

在漫漫的山林道途上,搜救隊員的良知良能,展現出人性美麗是熠熠生輝的,它像一堆照徹幽暗人性的烽火,同時也照亮無數的迷蹤者,一次次的付出、一回回所發出的亮點,溫暖著冷落的世道人心。在登山界有這麼一群用心用力的守護人、無所求的智者,又是何其有幸、何其感人!

「搜救是所有搜救人員共同的任務,在自己責任區內確實的執行,沒有誰找到的問題,任務是團隊完成的,沒有個人的英雄主義才是正道。(山難搜救教練張瑞桐)」這一次,屏東棚集山山難事件,家屬等懸賞200萬元給找到失蹤者的賞金,百岳老查針對此賞金之發放提出「異議」,供岳界、搜救界乃至於社會各界另一思考面向(如果你有興趣了解其中梗概者,請到溯溪教練「伍安慶」的臉書看看「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93708137」,當天搜救指揮中心對指揮官的任務分派有些「雜音」和對「割稻尾」的批判)。以球賽為例,想進球得分必須有良好的團隊及默契,在最佳的時間點及所處位置,剛好隊友交互掩護攻擊前進,突然傳來漂亮的一球利於你起腳射門得分,你說這功勞怎麼算?如果有獎賞,這獎賞又該怎麼分配?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每一支球隊都希望能打進季後賽,為的就是一圓捧著冠軍盃、完成職棒生涯的至高美夢。只不過除了冠軍戒指的誘惑之外,對於大聯盟球員來說,只要球隊打進季後賽之後,就可以獲得另外一筆收入當作額外紅利,他們都制訂一套「規則」,確切的算法與分配,因為公平公開,少有異議者?百岳老查在意搜救賞金者在此,相信國內每一個私部門的搜救團體幾乎都是「苦哈哈」的撐著,經費無著,靠著隊員一股熱誠及每年隊員所繳交的年費來「勉力」支應?所以如果有善心人士提供「賞金」時,應該將搜救團隊考慮在內!這也就是賞金的處理要慎重,除要能夠達到激勵搜救士氣之外,對整個搜救圈有所挹注,雖然「杯水車薪」,但總是有一點點助益?所以,制度或規則的擬訂終究是要面對的?

「心迷法華轉,心悟轉法華。」中台禪寺惟覺大和尚在開示「人生知足常樂最富貴」時說,「追求物質的過程中,卻往往事與願違,產生許多煩惱與痛苦,反而得不到真正的富貴、幸福與快樂,因為走錯了方向。」誠然,追求身外之物,徒增貪欲,貪婪之性越陷越深,「有了千田想萬田」,汲汲營營於利之所趨!嗚呼,心安茅屋穩,性定菜根香,「是是非非何日了?煩煩惱惱幾時休?」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張瑞桐教練多年前就指出,「山難搜救是一個偉大的志業,卻也是花自己的錢、用自己的時間,與受難者家屬共同歡笑、一起流淚,換來的可能是滿懐的感激;但也有可能得到的是,因誤解而受到無情的苛責。我想應該是有很多參與救難的弟兄的共同經験。」百岳老查感佩於搜救隊員之付出,他們各自有自己的家庭與事業,但基於社會服務之心之情,所以志同道合者大家自掏腰包籌組搜救社團,企能發揮團隊精神,提供特搜能量,義務推動國內各種救難工作,頗獲國人支持與肯定。此中有真意,不要因為偶有利益糾葛而變質、變調?至盼這股「人溺己溺、義務奉獻」的大愛精神,能夠傳唱千古!

~ 百岳老查 2020.06.22.

 

附 記1:

1.本照片引自中華民國搜救總隊網站,是2015年11月7日清晨在屏風山山難的搜救勤務情形。

2.桃園市2018.04.28日晚間9點多,位於平鎮區生產印刷電路板(PCB)的敬鵬工廠發生大火,造成5名消防員、1名外籍移工死亡。據悉,當時桃園市政府表示,殉職消防員會以最高金額處理,撫卹金額最高約為2200萬元。但是如果是換成是「義消」因公殉職保額最高卻只有450萬元?另,退休公務員孫某2017年以磐石救難隊隊員身分,參與花蓮山難搜救,不幸溺斃。依當時相關法規,協助辦理核發因執行勤務死亡一次撫卹金合算為309萬8,700元。但折騰多時家屬卻領不到撫卹金,經孫某遺眷提出訴願,消防局也全力協助,好不容易才保住搜救隊員殉「職」的這個「卑微」權益。這樣的結果,你不得不感嘆「執行同樣的勤務,甚至更賣力,發生事故時,大小漢差這麼多?」況且協助公部門投入山難搜救的一般搜救員,其身分是否符合「義消」呢?試問,政府官員及立法諸公們誰能給這些衝鋒陷陣且自費義務付出汗、淚、血的搜救員一點點「法制化」的保障呢?

附 記2:

獨/搜救副院長獲200萬 2救難英雄遭爆「收割稻尾」!(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66611&fbclid=IwAR3HjG0qadHPeYy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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