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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要快 防詐財 兒童保單喪葬費不給付

2010/01/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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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o推 1
檢舉

收到網路流傳一封信:

Dear all,
如果您或是您的朋友有十五歲以下的小朋友
目前沒有或是正在考慮買保險
把信轉給他們要買要快喔
就這三天快,快,快,
Best Regards
                   OO人壽  OO 關心您

防詐財 兒童保單喪葬費不給付

兒童壽險死亡給付 須滿15歲

收到這封信時,心裡有很大的愧疚。記得很多年前,同事有小孩因病過世,得到團體保險給付。我不知該如何安慰他,就說還好你有保險,有錢可以領。結果他當時痛哭失聲。我馬上感覺到自己的超級白目。

現在我看到網路傳來這麼一封看是關心朋友的信,深深的勾起當年的回憶。

我希望如果這個法案真正是為了保護兒少,請將法案生效日訂為法案通過日,而非有空窗期的可能犯罪空間。

我不理解有空窗期的意義在何處,也許大家也跟我當年一樣的白目。

希望這篇報導能讓我的朋友原諒我當時的無知。

這是我深深的懺悔與告解!願上蒼原諒我,也原諒定此法案空窗期的立委及好意提醒朋友趕快買保險的保險從業人員。

防詐財 兒童保單喪葬費不給付  2020-1-8 【中國時報 陳怡慈、陳文信/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七日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取消兒童死亡給付喪葬費用的規定,而精障或心智缺陷而沒有辨識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一旦死亡,保險公司則僅須給付被保險人最高五十萬的喪葬費用。提案立委表示,希望藉此修法,降低兒童及弱勢人士淪為「假投保、真詐財」受害者的風險。

     兒童保單無死亡給付昨天立院三讀通過,壽險公會祕書長洪燦楠表示,壽險部分影響不大,傷害險衝擊較大;保險專家則提醒,寒假出國旅遊旺季到,父母親幫十五歲以下小孩投保旅平險時,得留意該張保單是否「不賠還賣」。 。。。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報導

兒童壽險死亡給付 須滿15歲  2010-1-8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若為兒童投保壽險,須年滿十五歲才可請領死亡給付,未滿十五歲死亡者,保險公司僅須加計利息返還已繳保費,或返還投資型保單的帳戶價值。

這項修法可望降低道德風險,解決存在已久的「兒童死亡保單」爭議。目前保險法第一○七條規定,「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未滿十四歲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實務上喪葬費用為兩百萬元,外界憂心父母覬覦這兩百萬元而謀害兒童。。。。。。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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