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佑/彰化報導〕彰化縣警察局對於新冠肺炎之防疫工作佈署不遺餘力,縱然在防疫期間,治安工作仍不容有空窗期,局長方仰寧為確保員警執勤緝捕現行犯、通緝犯之安全,除指示各分局應擇通風良好或室外適當場所設置偵詢處所外,並要求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供員警於查獲該類特定對象時依作業程序辦理,以減少員警接觸可能染疫對象的機會,降低感染風險。
彰化縣警察局為減少員警及彰化地方檢察署人員在偵辦時接觸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之嫌犯,要求所有員警在執行拘提或逮捕現行犯、通緝犯時,要先行測量嫌犯體溫,並查證犯嫌是否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對象、24日內有無第三級疫情警示地區之旅遊史,對於無前述情形之嫌犯仍要求配戴口罩;惟如有前述情形之對象,更要加強防護,除口罩以外,嫌犯還要加戴手套及穿著簡便型雨衣。
並由辦案員警以「一案一地」到底處理為原則,帶至分局設置通風良好之偵詢處所進行後續調查及偵詢,避免特定對象進入駐地、減少接觸,以維護全體員警安全。警方詢問後並應聯繫地檢署,請示這些可能染疫的嫌犯是否需要解送地檢署,不需要解送至地檢署者,則由接案檢察官以視訊方式實施複訊。
在彰化地方檢察署及彰化縣警察局努力下,目前彰化縣警察局8個分局均已完成偵詢處所之設置,該偵詢處所除設置單機雙螢幕製作筆錄相關設施外,在犯嫌與員警間另架設阻隔板,以加強阻隔飛沫;連接地檢署之視訊設備,也已經設置完成。
彰化縣警察局局長方仰寧日前親自前往彰化警分局預設偵詢處視導,同時與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署長徐錫祥進行視訊,透過雙方視訊,除宣示檢警防疫期間仍全力打擊犯罪,也展現雙方共同為維護所屬執勤安全的重視,互相期勉共同為檢警執勤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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