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要乾淨水公投 二階段連署已過門檻
新竹市搶在今年1月18日第十屆第一次臨時會三讀通過「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成為中央修正公投法後,第一個依新修正之母法制定公投條例的縣市政府。
根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一以上。而去年新竹市長選舉人數33萬8323人計算,地方公投議題只要提案人有34人、3383人連署,且符合提案規定,但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做為公民投票的提案,就可以成立公投案。這門檻可能創全國最低。
根據了解,新竹市升格省轄市以來,市議員從未主動提案制定地方性自治條例,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在臨時會順利審議通過,是37年來議會「主動立法」且通過的第一案。
而公投一過,當地彭桂枝女士馬上於3月21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新竹市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 明定工業廢水、醫療廢水及其他事業廢水和污水,應以專管回收,不可排入飲用水取水口或灌溉水取水口上游?』地方性公民投票案,並檢具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至新竹市政府。
據了解,新竹市為何會發起這樣公投,主要是各縣市中,新竹是可支配所得最高的城市是,更連續三年,蟬連「幸福指數」最高的城市,但是,這樣的幸福城市,喝的自來水,原水來源是流經新竹縣市的「頭前溪」,上游有違法的垃圾掩埋場,沿岸工廠也排放廢水,然後下游還有家庭汙水。這樣的水,即便經過自來水廠處理,也很讓然安心喝下去。這樣原因讓公投一過,關心飲水媽媽決定站出來發動公投。
緊接4月12日 提報新竹市政府審查會審查。4月18日市府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名冊。5月3日戶政機關函報提案人名冊查對結果通過。5月7日市府函請相關單位工務處與環保局於30日內提出意見書。5月16日函請產發處與衛生局於30日內提出意見書。根據查詢相關資料,四個單位回覆函並未收到。而市府於6月19日函請市選委會辦理公民投票事項。
根據「我們要喝乾淨水」粉絲團內容提到:從6月28日起,經過3個月多,志工上街頭、動員親友、社區、社團、社大及媒體,終於5,000份要到達了,這是大新竹人落實直接民權的驕傲,也是大新竹人不容政府單位忽弄飲用水及灌溉水的決心。10月聯盟預計運用2週時間進行整理,希望10月中旬順利遞交5000份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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