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開會的便當放在地上?這樣有符合安全衛生?
公民記者:朱水文
創造優良的飲食文化?從便當堆放的改變開始!食品安全衛生法條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立法委員通過的法案!似乎只存在法務部的網站內?而法務部人員只是忙者計算該單位的便當人屬,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站在旁邊看者他的同仁在包裝便當?對於便當放在地上之事,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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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各項會議開會期間超過中午,就訂便當,提供與會的人享用,便當業者送來後就堆放在地上?會不會影響食品安全衛生?。而各單位人員也將就地蹲在地上,計算該單位出席人員的便當數!!這樣的習慣也行之有年!大家也不引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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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高喊反攻大陸的口號已豎在歷史裡?台灣人還要活在逃難的心態裡?以前教導的病從口入?依據食品安全衛生法訂定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2014 年11 月7 日部授食字第1031301901 號。
第 六 條 食品業者倉儲管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二、倉庫內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並保持整潔及良好通風。
第 十六 條 食品物流業應訂定物流管制標準作業程序,其內容應包括第七條及下列規定:二、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上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並保持整潔。
第 十七 條 食品販賣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四、倉庫內物品應分類貯放於棧板、貨架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直接放置地面,並保持良好通風。
第二十六條 餐飲業之衛生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五、製備之菜餚,其貯存及供應應維持適當之溫度;貯放食品及餐具時,應有防塵、防蟲等衛生設施。
第四十四條 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衛生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傳遞、包裝或運送之場所,應以有形之方式予以隔離,避免遭受其他物質或微生物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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