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BOT案算盤請再打打,以廣慈BOT為例(信義綠鑽森林公園系列報導三十)
「另類教育的思考─以色列模式」刊出,也請政府想想,當教育體系不能讓大家有畢業後工作,社會不能提供持續工作時,M型社會當然形成。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還以債養債,債留子孫,結果不是讓下一代的台灣國民一出生就背債,或政府透過通貨膨脹,讓還債成本降低,結果是我們的存款縮水,痛苦指數升高。
政府一昧的討好財團,將國有土地BOT讓他們賺土地增值 原應由全民共享,但BOT的結果卻是少數人(財團)得利。而我們還有多少國土可以BOT?當一旦沒有時,慣於賣地或讓渡土地權利的政府,還有什麼招數?
行政院長吳敦義上任,倡議庶民經濟,請台北市政府反思這塊經濟成長的果實,是否有讓全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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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廣慈BOT案為例,政府在BOT契約3.2.3甲方協助辦理事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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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申請中長期資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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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申請重大天然災害復舊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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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申請其他優惠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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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辦理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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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約3.3.1乙方資本額不得低於5億元,自有資金比率不得維持低於30%。
3.3.2.12提到在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經甲方事前審查同意後,即可將營運資產不動產證券化。乙方應認購受益證券30%以上。
以政府宣稱91億的BOT案,5億元資金即可,貸款比率很高。政府還要協助貸款,將來有問題,誰買單呢?
合約5.4.1地價稅由甲方負擔,由現在精華地價動則二百萬以上(聯晚2009/9/15A4版冠德35億買下北市信義區5筆第230~245/坪),廣慈BOT案有2萬坪打對折算,光地價稅甲方負擔就無法估計損失。現行政府宣稱權利金2000萬,租金8000萬。每年收益1億,算盤不精。
請示政府再打打算盤,BOT國有土地,到底對全民有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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