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桃園市政府鄭文燦市長
致桃園市政府鄭文燦市長
桃園市政府市政信箱徒具意識形態、毫無發揮監督稽查之功效。
回覆需另行填路燈增設置申請表,完全違反行政革新、簡政、便民的精神,更讓桃園市政府市政信箱行政效力衍生民怨,民眾不樂見這種行政效力。
原刊載火大民怨網: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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