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全國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開講
法稅真改革 全國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開講
(記者吳文雯/苗栗報導) 依法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政府課稅要公平合理。法稅改革聯盟、苗栗縣公道正義服務協會與頭份市忠孝里社區發展協會於2017年12月12日(二)在頭份市忠孝里活動中心舉辦一場「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司法、稅法 權利出擊論壇。邀請全國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主講。
來自各界關心此議題的貴賓雲集,包括苗栗縣議會議長機要祕書葉玉錦、縣議員羅雪珠、縣長徐耀昌頭份辦公室主任林佛樹、頭份市長徐定禎、頭份市民代表黎煥強、頭份市長機要祕書劉國芳、徐維均、苗栗縣前縣議員李貴富、頭份市忠孝里里長黃桂坤、自強里里長蘇純良、民族里里長李振翼、成功里里長羅田春、民權里里長林賢文、頭份市忠孝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添龍、中國國民黨苗栗縣頭份市黨部婦女工作委員會會長劉秋媛、頭份市婦女會理事長徐麗霞、苗栗縣公道正義服務協會秘書長陳青宜及建國國小退休校長鍾梅英等熱烈參與。
主講人劉承武副理事長有深厚的法學資歷,他提供許多司法、稅法上正確的觀念。他認為台灣目前還很安全的最大原因是:建立的司法文明「人本思想」,每個人以人為本。司法官要學著愛所有的眾生,心中有蒼生才叫愛,就是要以蒼生為念。但是國稅局卻在唬法官,用的是混淆焦點的醬缸文化。劉承武認為實質課稅法所謂「實質」是禁止恣意原則,不可以隨意亂課稅,必須要具備這三樣東西,才具有實質正當性。一、你寫這個稅單的過程為何?二、你寫這個稅單根據的文獻為何?三、量能課稅原則 。
劉承武也提到:台灣的問題在於以前威權時代是口頭命令大於具體命令,具體命令大於授權的抽象命令,抽象命令大於法律,法律大於憲法。現在應該要反過來,依憲治國才是正途。「法定原則」就是說每一個東西都有基礎的,具體明確的法律在那兒,而我們目前的國稅局動不動就用函釋。
頭份市民代表黎煥強也贊同劉承武副理事長的說法,治國要以人為主,惡法課稅不改,台灣民眾會過得水深火熱。人民可以跟國家是平等的。
前苗栗縣議員李貴富關心司法、稅法議題,他認為現在大家聚在一起建立法治的觀念,不管司法、稅法單位也好,各項要求要合乎人民的感受,把人民當作真的是自己的頭家。
2017年12月18日至19日,所有關心台灣人權及賦稅改革的有志之士,集結於凱道舉行「反財稅黑手運動」,當天各界代表逐一揭示「稅改十大建言」,一、課稅必須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開出稅單前應依職責調查,並讓人民有陳述意見和知的權利。二、課稅必須有憑有據,落實由稅捐機關負責舉證,不可以要求人民自證無稅。三、任何課稅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不得濫用實質課稅原則,不能稅捐機關說了算!四、稅捐機關無法證明納稅人蓄意逃漏稅,就不能課處罰鍰。五、財政部訴願委員應全部由具獨立性之專家學者擔任,以求公開、公平、公正。六、廢除「訴願必須先繳納半數稅款或提供擔保,否則移送強制執行」的規定,以保障人民行政救濟的權利。七、全面檢討財政部解釋函令,牴觸憲法、兩公約和法律規定者,全部廢除。八、從發出原始稅單起算,若在五年內無法確定稅額,就不能再行核課。九、納保法漏洞百出(如納保官、稅務法官遴選欠缺獨立公正及不合理的課稅期限等)應由專家學者進行全盤檢討進行修法。十、立即廢除檢舉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邀請您參與【稅改十大建言】連署:https://goo.gl/forms/CW98ODxMVjwI3E9F2,呼籲全民共同響應,監督政府落實稅改,讓台灣更好。
圖說1:主講人全國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有深厚的法學資歷,分享許多司法、稅法上正確的觀念。
圖說2:頭份地區各界人士熱烈響應「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司法、稅法 權利出擊論壇。
圖說3:來自各地區人士區各界人士熱烈響應落實賦稅人權保障,督促政府法稅真正改革。
圖說4:縣長徐耀昌頭份辦公室主任林佛樹與頭份市長徐定禎,與縣民熱烈參與了解諸多司法、稅法方面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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