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家庭暴力 從保護毛小孩做起
紫絲帶社區防暴意識宣導講座
預防家庭暴力,從保護毛孩做起
訂於:9/24(日) 下午2-5點
地點:流浪ING旅遊書店(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74巷3弄2號1樓)
指導單位:衛福部、台北市家防中心
主辦單位:亞護會
共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
經驗分享:台北市動保委員何承翰
國外有許多研究發現,虐待動物的人很有可能將來也會傷害他人,為了將防止家庭動物受暴視為社區安全的第一道防護線,中華亞洲環境生態護育交流協會(以下簡稱亞護會)與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婦援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以下簡稱白玫瑰協會)合作,在9/24(日)舉辦「社區零家暴座談會」,希望能向社區居民、社區守望相助隊與動物保護志工隊等宣導正確觀念,並介紹舉證、報案與求助管道。
白玫瑰督導李偉表示,自己從小就愛動物,現在也還有養狗跟魚。自己在白玫瑰協會服務做家庭訪視時,看過許多動物被虐待的案例,雖然可能是老鼠、魚等非犬貓小動物,但在他眼中這也都是生命。李偉說道,其實暴力行為範圍很廣,像是言語暴力、限制行動、精神暴力等等,不過民眾大多都以為要動手才算是家暴,所以往往會隱忍、最後反而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李偉補充,寵物對飼主而言不僅是所有財物、更具有不可取代的精神陪伴地位,所以如果虐待寵物,不但會觸犯動物保護法,更屬於精神暴力、可以直接撥打113報案並申請保護令。李偉提到,家庭暴力防制法自從民國87年公布後,陸續將親密暴力納入保護範圍,他認為基於法條「促進家庭和諧、防止暴力行為發生」的宗旨下,未來也應該要將寵物納入保護範圍內,施暴人虐待動物的原因可能是物質濫用(酒精、毒品或網路成癮)、代間學習等等,除此之外,李偉也強調,預防勝於無法挽回的後果,提醒民眾家暴導致動物虐待可能的成因包含人格異常、情緒障礙、精神疾病或是酗酒吸毒等。另外,平時就要留意5個經常的徵兆,做到4個盡量避免的預防,若真的發生暴力事件,也切記要採取3個立即的行動!
5徵兆
(一)經常辱罵牠。(二)經常說要如何處置牠或打死牠。(三)經常俟機戲虐牠。
(四)經常說趁主人不在要丟掉牠。(五)經常以其他非人道之方式對待牠。
4預防
(一)盡量避免牠與相對人單獨同在。(二)盡量避免委託相對人照顧牠。
(三)盡量避免激怒相對人。(四)盡量避相對人挑牠的毛病。
3處置
(一)立即打113或110,並帶走寵物。
(二)立即求助社區巡守人員或大樓管理員。
(三)立即求助動物保護機構進行安置。
現任台北市動保委員何承翰表示:台灣的動保法所保護的「動物」指的是:(1) 狗、貓 (2)以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以往動保舊法每次跟毀損罪競合時,都會輸給毀損罪,然而毀損罪的成案要件相當困難因為:(1)法律上動物被看成是物品,所以當成證物的動物屍體,一旦沒在時效內完成勘驗、採樣等等手續往往就開始腐化。(2)法律上動物被看成是物品而非生命體,物品法律上只有兩種A.有主物、B.無主物。所以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案件的受理,必須是有飼主願意主動為牠們"主張權益"。並且飼主必須"堅持報案"、"主動保全證據"。
而檢視通盤司法判例後,不難發現導致往往導致雷聲大判決小之結果的主因為:(1) 民眾舉報時資訊不完整。(2) 最關鍵的就是未堅持報案。(3)未確認屍體有沒有晶片?死亡原因等等就把屍體土埋、火化之後,才責問警政、農政怎麼不成案?惟新法修正後已能與毀損罪制衡,在今年4/30之後所發生的動物虐殺案件,將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罰金,綜觀目前警政與農政單位並無加強宣導,然而預防暴力犯罪與社區婦幼安全不能等,於是在北市家防中心、婦協、白玫瑰社團的高度共識下促成了這一系列的宣導計畫。
目前是邀請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次分區、學府次分區里辦公室暨社區發展協會、社區守望相助隊等,也希望這次講座能成為一個火種,樂見全國社區發展各自的社區安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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