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這樣的官官相護?法官護檢察官的失職?
司法院長許宗力,法官有中立嗎?民眾為何對司法的不信任?為何蔡英文總統需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未明原因 懷有敵意]檢察官的起訴書?法官一再浪費司法資源繼續審理折磨被告及其家屬?這不是官官相護甚麼是官官相護?
一審判被告無罪,上訴檢察官在論告時坦言[中華電信不該提告,但因其職責‧‧‧‧‧]這段言語並未列入筆錄,二審法官雖駁回檢察官的上訴,
但從被起訴到無罪定讞,被告及家屬所受的身心傷害有多少?司法院長許宗力知道嗎?為何有流浪法院三十年的一事出現?徐自強案等案發生?
當檢察官面對被告充滿敵意,在偵查庭馬上對被告說[會起訴],接者還煽動加害者做違法事件?民眾如何繼續向檢察官再提出告發和告訴?
2012年10月24日廳刑三字第1010029098號司法院刑事廳函民眾及監察院監察業務處的說明內容?
說明:
一、依監察院101年10月1 5日院台業三字第1 0 1 0 706938號函轉台端旨揭陳訴書辦理。
二、按犯罪之偵查,係屬檢、警機關之職責,非屬本院職掌事項。台端如就檢察官偵辨案件有所陳訴,仍請逕向該管檢察署或法務部提出。至台端如認某人涉有不法情事,可檢具違法事證,逕向檢察著或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或告發,請求依法偵辦,惟請自行注意刑法有關誣告罪之規定,敬請瞭解。
三、如有其他法律程序的疑義,可以向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其他法律服務機構洽詢。
正本: OO君
副本:監察院監察業務處(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2號)
當民眾向法務部陳情時檢察官的不法時,時任台北地檢署蔡碧玉回函竟稱[誤會]檢察官?
請問司法院長許宗力,有認真詳讀民眾掏腰包送給你的鄭文龍律師所寫的[陪審團]及台灣陪審團協會成員23名所寫的[陪審團美國鮮體驗]二書?
陪審制是讓法官是一位中立者,讓陪審團順利進行審理!可以減少法官熬夜撰寫判決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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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該剔除違法失職司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