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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三段忍受五天燒燙傷之苦 我沒叫直昇機

2016/06/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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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照片

在南三段忍受五天燒燙傷之苦 我沒叫直昇機

以前在受軍事訓練時,教官一再強調,在戰場受傷如果是小傷,則「自行裹傷」後再戰(每一阿兵哥身上都有一急救包),就是要你發揮那種「打死不退」的精神!看似很不人道,但那是戰場上所須要的!若將這種精神用在登山領域,再來檢視日前三位登山客登南三段(天南可蘭山附近)因腳底起泡脫皮及走不動而叫直昇機載下山之舉措,實在匪夷所思到極點(山域不能跟戰場相比,只是那種精神也許可以「參考」看看,當然若隊員出的狀況超出團體所能處理的範圍,也只有求援一途了)!

被指控為濫用直昇機資源的鐘姓夫婦0610日主動聯繫記者並表示:

1.腳起水泡當時因碰到下雨,丈夫起水泡的部位正好碰到髒水引發感染,根本無法繼續行走,才會對外求援。

2.搭乘直昇機時,她們都未攜帶健保卡,在機上就向搜救人員表達要回台中就醫,對於媒體扭曲報導以及外界的誤解,感到相當憤怒。

3.下機後她們就搭乘救護車抵達醫院,因未攜帶健保卡,且女兒也專程開車下來,所以就搭乘女兒的車子回台中清泉醫院就醫,丈夫被診斷出雙腳底蜂窩性組織炎,經打針、包紮、開藥後,才返家休養。

但根據直昇機上之搜救人員表示:

1.過程中多次詢問卻無人告知鐘男有蜂窩性組織炎,對方只在直升機上表示「不要送醫」;救護員填寫救護記錄表時,3人也未提及,只表示「腳破皮無法行走」,抵達急診室就拒絕就醫走人。

2.直昇機由教官駕駛,兩度冒險降落草坡,特搜隊員下飛機協助3人走上飛機,依照「搜救標準作業程序」,特搜隊員會評估3人傷勢,並報告飛行教官。3人在過程中僅表示「腳破皮起水泡不舒服」,並沒有人提及感染「蜂窩性組織炎」。

3.教官李金安說,當直升機返航途中,特搜隊員轉達登山客意見,表示「不要到醫院」,他當場拒絕,表示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就是必須由救護車送到醫院,而且救護車已經在機場等了。

4.台南消防局東門分隊救護員說,3人走上救護車,他依照慣例會詢問對方傷勢、過去病史,透過無線電回報救護台,並填寫救護記錄表,但過程中,僅有兩人告知「腳底板破皮、起水泡」,絕對沒有提及感染「蜂窩性組織炎」。3人抵達台南市立醫院急診室,沒有掛號就醫,直接由家人陪同離開,所以這次出勤救護的結果是「拒送」,沒有完成整個程序。

綜觀這場「求援風波」,是非對錯、合情合理等結論?留待有關單位及眾山友去「論斷」,百岳老查僅就自身所發生之經驗,提供給這3位坐直昇機下山的山友參考:

2003年7月,百岳老查(本趟是當隊員)參加南三段10天行程,第5天早上走到天南可蘭山(H3404M),90分鐘後抵達可樂可樂安山(H3525M),隊伍在此午餐,百岳老查脫掉登山鞋同時在煮水,水正滾時不慎打翻而燙傷左腳踝,襪子脫掉時,燙傷之皮膚約4×5㎝亦隨之脫去,其旁尚有兩處長條水泡(各約4×1㎝),傷勢不輕,於此不著村店之處,天然條件極差(缺水加以尚須走五個鐘頭方才至宿營處),擦上隊友提供之「新加坡青草油」後,只得忍痛續行(領隊嚮導有口頭關心,但一切還是靠自己)。往後還有5天時間要「挨」,路途遙遠、上下落差極大,只得咬緊牙根撐到底,且均走在前頭帶隊嚮導之後,期間尚幫其他隊友分擔背負物品,出到林道等車時還去登郡大山(燙傷後之5天,每天到營地之後及每天凌晨2時便燒開水,待水冷卻後,清洗傷口,由於紗布不夠,改用繃帶直接包紮,繃帶會黏在傷口上,徒增處理時之困擾,每天早上吃一粒消炎藥,就這樣「撐過來」。這處理方式不是最好,一併提出供參考)。5天後之深夜(凌晨1點),隊伍下至南投水里火車站附近,於一家西藥房做初步傷口處理,隔天一早回到台北,立即到台大醫院急診室處理(診斷證明書載:左足二度燙傷佔總體表面積百分之一),在該醫院之整形外科燒燙傷專科治療,沒有植皮,沒有打針吃藥,13天之後痊癒,皮膚無異狀!

其實,登山尤其是高山縱走發生問題時,才是考驗(驗證)領隊嚮導的「真本事」,要不要對外求援?要不要叫直昇機?在十數年前這還是個難決定的問題,但現在則「叫了再說」且「指定」要空中「小黃」才可以。嗚呼,山「道」之不傳也久矣!欲登山之無「禍」也難矣!唉,非高亦非遠,都只在人心。

  ~ 百岳老查  2016.06.13

附記:本照片引自0610日之「東森新聞」:登山「腳破皮」求救,直升機救援4小時,至少燒掉132萬。(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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